普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规则有哪些

如题所述

普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规则如下: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依据,应当按照如下顺序推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协商、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或分担、合伙人平均分配或分担;
2、合伙人的出资份额有多有少在现实当中应属常态,虽然在法律上各合伙人的地位是相同的,但在现实中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当中的地位及影响还是相差很大的,但无论出自多少都对企业的发展履行了自己的应尽的义务,其目的自然是获得利润。有限合伙人承担的在其出资范围内的有限责任,对于在一段时间内不予分配利润可能容易理解,因为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是存在一定差别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只对企业投资、分享利益、承担有限风险。而企业是个长期的经营实体,其投资回报期限可能很长,企业设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可能没有利润可供分配,加之有限合伙人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3、当企业有利润可供分配时,理应适当照顾普通合伙人。但出资份额较少的合伙人即使份额少,将来一旦企业产生债务的话,同样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如果真的企业内出现上述约定而使其在相当一段时间有利润而不能分得的话,这部分合伙人的权益将得不到有效保护。
合伙开店分配股份方法如下:
1、按股东投入占比分红,规定不参与经营的股东没有额外的工资。股东投入资金,根据公司每年的运营业绩来分红,天经地义。但是面对那么夜以继日为公司打拼的股东,如果只是以每年的业绩进行分红的话,很显然有失公平。经营管理公司的股东劳苦功高,可以这样说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后期取得卓越成绩都是由他们干出来的。所以,除了每年按股东投入资金占比分红外,还可以给予经营管理公司的股东更多的酬劳,即给予其与工作性质相应的年薪作为补贴。这样既能调动参与经营的合伙人的工作积极性,又能保证公司的健康稳步发展。同时不参与经营的合伙人也能获得每年的业绩分红;
2、按股东投入占比分红,不参与经营的股东没有额外提成。这个与第“1”点有类似之处,唯一不同的是,在对经营管理的股东进行额外的补贴时,主要参考其工作业绩,并非按照职位年薪的模式。这种额外的业绩提成机制能让经营管理的股东更加的积极,在自己本职的岗位做的更出色。而站在不参与经营的股东角度,这种方式更易被接受一点;
3、将经营劳动转化为股份,对于不参与经营的股东减少其股份占比。
综上所述,合伙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生意股份分配可以参照出资的比例进行分配,遵循多出多得的原则。合伙生意股份分配中有一个人应当具有企业控制权,便于企业做出最终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第六十九条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