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宋朝的磨勘制度?

如题所述

按照唐朝制度,吏部的考功司负责对官员政绩的考课。北宋前期,考功司失去了这样的职权,另设审官院,主持对京朝官的考核与升迁;设考课院负责对地方州县官员、幕职的考核与奖惩。神宗元丰改制时,把这些职权又归属到吏部。

宋代对官员的考课通过磨勘与历纸两种办法进行。“磨勘”一语在唐代对官员的考课、复验中已经使用,宋朝定为制度。宋朝规定,文官三年一磨勘,武官五年一磨勘,视考核成绩决定升降。实际上只要挨够年资,不出过错,到时便可升迁。这就促使官员们多是因循守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仅凭资历升官。所谓历纸,是要求官员在工作中随时自记功过上交长官,同时上级长官也随时记录下属的得失以定优劣。这种做法是强调掌握本人平日的具体表现。实际上,无论是磨勘还是历纸,在宋代大多数情况下都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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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7
宋朝的磨勘制度
在宋代,除了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员外,朝廷还有制定了其它一些制度,作为人们进入仕途的补充,磨勘:所有在官场任职的人,经过一定时期,都可以申请叙迁。经查明其资历与叙迁的规定相符,不需视其在职务上有何特殊表现,都可以逐步上升。名为磨勘,实际只是例行公事,不过是防止伪造文件和日期而已。
磨勘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期出现的重要的审官形式。“复核曰磨,检点曰勘”(《元典章》)。在唐繁荣时期,就曾建立较为严密的台院监察系统(指以御史台及下属台院、殿院和察院为中心的监察系统),但在后期却流于形式。宋王朝沿袭后唐的做法,设盐铁、度支、户部三司,但对其附属机构作了重大变革,以加强监察的力度,三司之首要的附属机构即为“磨勘司”。太宗还设立磨勘京朝官院和磨勘幕职州县官院(后把前者更名审官院,后者更名考课院)。由于磨勘对官员不仅意味着严厉的审查过程,也意味着一次难得的晋升机遇,其中包含了激励因素,所以磨勘的周期受到时人的重视。磨勘转官之制对当时的官僚政治冲击明显,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惩恶扬善、抑制腐败的作用。
第2个回答  2011-07-17
  磨勘是古代政府通过勘察官员政绩,任命和使用官员的一种考核方式。《唐文拾遗》中,唐德宗有个《磨勘内侍官结阶敕》:“累勋阶者,并且当司磨勘,具衔奏来。”大意是说,凡有功或有政绩者,经过相关部门的考核,送交报批,才能得以升迁。简而言之,磨勘也就是古代公务员升迁任用所必经的考核过程。
  宋代的磨勘很复杂,文官被分为“选人”和“京朝官”。选人是文官里面最低的一个阶层,分为四等七阶。而京朝官又被分为“京官”和“升朝官”,有资格上朝议政的叫做“升朝官”,秘书郎以下的小官员叫做“京官”。范仲淹有句名言:“常调官好做,家常饭好吃。”喻已甘于平淡之意。常调官指的就是选人逐阶升迁的过程。选人须经过三任六考的磨勘,层层升上去。每任的任期为三年,每年一考,这个过程叫做循资。从选人晋升到京官,磨勘期满之后,还要有人举荐,其官阶和职务必须达到一定的阶层,才有举荐的资格。过程大致是:举荐人把自己所举荐的选人履历送到吏部的南曹。南曹是一个辅助性的机构,职能是审验选人的履历,如果认为选人符合规程,可以迁调,就把其履历整合成一份公文材料,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吏部的流内铨。流内铨经过审查,确实无误,再发回南曹,由南曹给选人出证明,然后呈交中书省经宰相审批。这个过程叫做“改官”。选人是否能如愿改官,晋升为京官,会决定一生的仕途,整个审批程序极为严密。为了能够人尽其才,也为了掌握人事决策权,皇帝经常会对选人改官亲自过问。
  京朝官则由吏部审官院负责考核,每三年进行一次磨勘,评定政绩优劣,是否有过失。考核之后,审官院对不同官阶和爵位的人,根据各部门的职缺,拟出一份相应的任命或调动方案,然后送交中书省、枢密院审批,如果没有异议,即按拟定方案进行升迁贬黜。“凡所除授,先由大臣进拟,而后下于中书、门下两省,臣僚无异论,则命词省审授之。(《宋会要·职官》)”
  高级官员及一些要害部门的人事任免,则由皇帝亲自审批,人员选拔和举荐由中书省和枢密院负责。
  虽然磨勘制度是一样的,但不同时期的官员任选,却有着天壤之别。最著名的例子是柳永。张舜民在《画墁录》中载,柳永登第后,成了选人,经过三任六考,磨勘期满,却在晋升京官时被吏部卡住了,不放改官。宋代的磨勘制度对年龄有明确规定,凡年满七十者将不再进行磨勘,仕途到此完结。柳永这时已不再年轻,也希望自己的仕途能够走得更远一些,心里很着急,就求见当时的宰相晏殊,投诉吏部对他不公。晏殊问:“贤俊作曲子么?”柳永答道:“和相公一样,亦作曲子。”晏殊却不吃他的套近乎,说:“我虽然作曲子,却不作‘采线慵拈伴伊坐’这样的曲子。”柳永遂告退。
  这件事情折射出了北宋磨勘制度的严谨。柳永在当时的名声是不太好的,虽有俊才,行为却放浪不羁,正是因为德行浅薄,吏部才在改官这个重要关节一再卡他。晏殊并非曲解柳永的小词,而是隐晦地告诉他,原因出在了哪里。
  到了南宋末年,韩侂胄、贾似道等人担任宰相,贪赃枉法,在任用官员方面一手遮天。“陈自强以侂胄童子师,自选人不数年致位宰相。(《宋史·韩侂胄传》)”陈自强托庇韩侂胄的权势,数年间即由选人飞升为宰相,这一奇迹,也使得任选官员的磨勘制度,成了一纸没有任何实际效用的空文。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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