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轻伤会怎么处理

大家好,我是24一名女孩,4月18日我和楼下邻居发生冲突,我早上上班出门,她说我踢她家门,我解释说没有,她就冲上来打我抓花我的脸,我吓的喊我妈,等我妈从楼上下来,楼下女人的老公(做过10年牢,才放出来)提了把西瓜刀冲出来,我妈怕他伤到我,就用身体挡着他,结果我妈被他打倒在地,他老婆冲上去撕打我妈,我见状就上去打她,指甲刮花她的脸。接着其他邻居将我们分开,我妈打电话110报警。。警察录完笔录后让各自看病。。。三个月过去了,我脸上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结果警察通知上个月,那女人去做了法医鉴定,鉴定出来轻伤,说要么让我跟她去和解,要么就要刑事拘留我。(派出所说现在计的是后果法,什么她先打你,还有她老公拿刀,只要没砍上,就不算)。我家人找她谈,给她一万块钱,她都不要,然后说是就要把我拘留 不要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的治安案件,公安民警应当了解查明案情,需要对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法医鉴定就是属于这种情况。经过法医鉴定受害者为轻伤的,公安机关可以对暴力实施者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1.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
(1)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2)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3)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2 . 需要聘请本公安机关以外的人进行鉴定的,应当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制作鉴定聘请书。
3. 公安机关应当为鉴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送交有关检材和比对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
4.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做好检材的保管和送检工作,并注明检材送检环节的责任人,确保检材在流转环节中的同一性和不被污染。禁止强迫或者暗示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
5. 对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案件,被侵害人拒绝提供诊断证明或者拒绝进行伤情鉴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可以根据已认定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经公安机关通知,被侵害人无正当理由未在公安机关确定的时间内作伤情鉴定的,视为拒绝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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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1
1. 轻伤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款。
2. 拘留,不是她家说了算话的。确实是计的“后果法”。
3. 如果能派出所调解,就调解吧。对方诉讼到法院就会有刑法的牵连,也麻烦。
4. 粗略计算赔偿费={全部住院费+【每天大约100元多=(陪侍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X住院天数+交通费等}
5. 住院期间赔偿,出院就不赔偿了。各地区赔偿标准有差别。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7-17
轻伤按法律判3年以下徒刑并进行民事赔偿。程序是警署将你刑拘后由检察院起诉。
估计对方做的是毁容程度鉴定。
情况确实很不利。
但你要争取的是你的行为是保护你妈而不是互殴,由此可免除刑事责任,仅负民事责任。
立即收集当时看到真相经过的人证。同时检查下你的脸上是否留下疤痕。
第3个回答  2011-07-18
根据《刑法》 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第4个回答  2011-07-18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找个律师去确认一下真实材料。5千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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