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能取出来?

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能取出来?比如,房屋装修或租房,夫妻中一个人的名字,能两人都取公积金么?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扩展资料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家庭关系证明原件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部分提取业务)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

1、购买现、期房。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工作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产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以家庭为单位的《不动产套数证明》和《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12个月内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已付购房款发票(收据);提取人个人储蓄存折、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购买二手房。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工作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以职工家庭为单位的《不动产套数证明》和《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过户后近12个月内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交易发票、缴纳过户税费的发票、购房合同(协议);提取人个人储蓄存折、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建造自住住房。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工作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以职工家庭为单位的《不动产套数证明》和《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住房主体工程开始动工建设的资料,

近12个月内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近24个月规划、国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房的行政审批资料;施工合同和支付费用凭证原件;提取人个人储蓄存折、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拆迁安置房。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实物补偿安置的提供购买安置房合同原件,货币补偿安置的提供商品房购买合同原件;《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实物补偿安置的提供实际支付购房款的支付凭证,货币补偿安置的提供免税凭证;提取人个人储蓄存折、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购买合同原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购房发票或付款收据;提取人个人储蓄存折、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6、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鉴定等级为C或D级)(如鉴定报告由第三方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应提供该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住房主体工程已开始动工建设的资料,

近12个月内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近24个月规划、国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翻建的行政审批资料;翻建或大修合同、工程预算或费用支付凭证原件;提取人个人储蓄存折、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7、离、退休。

离、退休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不提供);提取人个人储蓄存折、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原件;提取人个人储蓄存折、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9、未再就业。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法院裁决书》(触犯刑法经法院裁决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原件;失业保险金领取的相关凭证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失业证明;提取人个人储蓄存折、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10、出境定居。

户籍注销或出境定居证明原件;提取人个人储蓄存在、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1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合同》、最近6个月还款记录、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偿还岳阳市以外湖南省内其它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提取人个人储蓄存折、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对冲还贷的提供)。

12、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工作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以职工家庭为单位的《不动产套数证明》和《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借款合同》、最近6个月还款记录、个人信用报告原件;银行贷款账户信息。

13、租房。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工作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以职工家庭为单位的《不动产套数证明》和《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提取人个人储蓄存折、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1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受遗赠人的有效身份证明、遗嘱公证书原件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原件;提取人个人储蓄存折、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15、家庭生活困难。

经过当年度年审的低保证明原件;提取人个人储蓄存折、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参考资料:

岳阳市人民政府网-公积金业务办理(准备办理材料)

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8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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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4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成都文谚财务文老师:17790288660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以下情况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

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

2、如果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

3、值得注意的是,离职的时候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定要记得去单位取出离职证明,而且一定需要企业的公章。建议大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尽量避开人群高峰。否则,等号就会浪费很长时间,比较麻烦。

扩展资料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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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副标题回答:可以两个人都提取。

扩展资料:

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材料如下:

1、申请人租房申请提取的,提供填写好的《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并经单位经办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原件,有租住商品住房合同和租房发票原件的,可以一并提供。

2、申请人租住公租房的,提供填写好的《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并经单位经办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租房合同、发票原件。

3、夫妻一方已办理租房提取的,其配偶申请提取时,提供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填写《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并经单位经办人签字。

4、租住同一住房本人由于提取中断再次申请提取的,提供《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

参考资料: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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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回答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你如果有符合上述条件中某一条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有关证明及材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如果有关证明和资料中是夫妻中一个人的名字,办理提取手续时带上户口本、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可以提取对方的公积金,但提取的额度不能超过有关证明资料中的金额。追问

最后一句,但提取的额度不能超过有关证明资料中的金额。这是什么意思?
比如我租房合同上金额40000/年,合同期一年,那么夫妻可支取额度总共就是4万吗?还是只能支取一年?
支取周期受租房合同、或装修金额的限制吗?另外,大修自住房,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明?

追答

补充回答:
1、支取的周期,以当地公积金管理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
2、支取公积金作为房租补贴,一般一年一取,提取时需要提取人的工资收入证明、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纳税税单(出租人按5%的税率缴税)等。如果合同中约定了4万元一年的房租,那月均是3334元左右,双方的月工资收入合计只有2——3千元时,可以凭以上资料提取公积金作为房租的补充。
3、对于装修房屋的费用,申请提取时是一次性的,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装修合同中的金额。比方说你双方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有86000元,而装修合同的费用是56000元,那只能提取56000元,而不能全额将86000元提出;租房提取也是一样。
4、大修自住房,应提供大修合同、当地房管部门的证明等。
各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有所不同,北京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客服电话:96155,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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