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7月,浙江省临海市下辖没有区。
临海市辖古城、大洋、江南、大田、邵家渡5个街道,杜桥、白水洋、东塍、桃渚、尤溪、汛桥、沿江、汇溪、小芝、上盘、涌泉、永丰、括苍、河头14个镇,992个行政村,32个社区(居委会)。
临海地处浙江东部沿海、长三角经济圈南翼,是区域和人口大市。全市陆域面积220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590平方公里,三面环山、一面靠海,呈“七山一水两分田”地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7.3℃,常年平均降雨量1638毫米。
扩展资料:
临海市的建制沿革:
1912年(中华民国元年),废府、州、厅制。7月,撤销台州军政分府,直属省政府。
1914年,省下设道,废府存县,属会稽道。
1916年,道废,直属省政府。
1921年6月,浙江省政府在省县之间试行县政督察专员,临海属第六区。9月改设特区,属第五特区。
1922年10月,改属为第四特区。
1924年8月,设置临海行政督察区,置专员公署。
1925年,据行政院新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暂行条例》,台州称第七行政督察区,临海属之。
1929年7月,以南田县全部境域及宁海县东南部18乡镇、临海县东北部5乡镇置三门县,以地濒三门湾而得名。
1937年4月,划属为第五区,未及实施,7月又重划属第六区。
1949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临海,建立县人民政府。同年10月,成立台州专区,驻临海。
1950年5月,撤销临海城关直属区,划归临海县。
1954年5月,撤销台州专区,临海划属宁波专区。
1957年7月,复置台州专区,临海复属之。
1958年10月,三门县撤销,并入临海县。12月,撤销台州专区,临海划属温州专区。
1962年4月,复置台州专区,临海复属之,复置三门县,原属三门县地全部划出。
1978年10月,台州专区改称台州地区,临海属之。
1980年7月,前所公社划归新置的海门特区。
1983年1月,沿海公社划归椒江市。
1984年底,划章安、杨司、梓林、黄礁及大汾4个村归椒江市;翌年,撤销章安区,设上盘区。
1986年3月,国务院批准撤销临海县建制,设立临海市,是台州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1994年8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台州地区,设立地级台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椒江区,临海市为省辖市,由台州市代管。
参考资料来源:临海市人民政府—临海概况
参考资料来源:临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