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 107000.53大写 的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 《支付结算办法》 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三):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问题:1、根据“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中的“可以”,那么我写两个零可以吗?即能否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零伍角叁分”?
2、根据“也可以不写零字”,那我可以把它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伍角叁分”吗?

1、一般不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零伍角叁分”。

2、一般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伍角叁分。追问

谢谢。可是教材上为什么是“又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追答

一般以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伍角叁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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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4
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伍角叁分
人民币壹拾万柒仟零伍角叁分
都是可以的,因为我填支票的时候经常这样填啊
第2个回答  2011-07-23
你的教材有误,应该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伍角叁分
第3个回答  2011-07-23
我觉得教材上写的应该也对吧 有好几种写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