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7-25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 关于推荐部分教师和管理人员到泉城学院(蓬
关于推荐部分教师和管理人员到泉城学院(蓬莱校区)工作的通知
--------------------------------------------------------------------------------
作者:人事处 来源:济南大学人事处 发表时间:2011年6月28日
为了解决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蓬莱校区)师资不足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济南大学和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的实际,经研究决定由济南大学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到泉城学院从事短期的教学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配备人员岗位与条件
1、泉城学院二级学院(部)负责人4人:
基础部主任1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
二级学院院长3人,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
2、骨干教师13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特殊专业学历与职称可适当放宽。
3、其他:具有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工作经验的教师也可报名。
二、任职时间及待遇
1、上述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仍属济南大学在职在编教职工,任职期间由泉城学院发文聘任职务。管理人员聘期为3年,骨干教师聘期不少于一年。
2、基础部主任和二级学院院长由泉城学院聘任,并参照管理团队骨干人员有关待遇标准支付相关待遇:济南大学支付除校内岗位津贴外的工资,泉城学院参照有关标准按岗位发放8万元的津贴。
3、骨干教师在泉城学院任职期间,济南大学支付除校内岗位津贴外的工资,泉城学院(蓬莱校区)为骨干教师发放津贴 :教授,7万元/年,副教授,6万元/年。超课时工作量补贴另计。
4、泉城学院(蓬莱校区)提供必要的住宿生活条件。
三、任职期间的考核与管理
1、凡在泉城学院任职期间的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要认真履行泉城学院规定的岗位目标职责,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2、任职期间教师与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济南大学的聘期考核以泉城学院的考核结论为依据:即,泉城学院的年度考核结论和3年期间对济南大学教师与管理人员的总评价,作为济南大学对派出教师和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与聘期届满考核的结论依据。
3、任职期间,由济南大学派出的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其职称与职务晋升与校内人员同等对待。
4、济南大学派出骨干教师学院,由此而导致的师资紧张与不足,学校可考虑优先为其补充师资力量,增加进人指标。
四、选拔程序
1、发布通知
在济南大学校园网发布关于选派部分教师和管理人员到泉城学院(蓬莱校区)工作的通知,同时,由泉城学院与相关学院进行进一步的沟通与协商,为选拔和推荐符合条件人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个人报名
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申报人所在学院或部门报名。报名时间:6月29-7月1日。各学院或部门汇总后在7月1日12点前报人事处。(报名岗位与教师专业见附件)。
3、审核与考察
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与泉城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考察,确定初步人选。
4、学校推荐
在审核、考察的基础上,将初步确定人选报学校批准后,向泉城学院(蓬莱校区)推荐。
五、学校要求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学校要求有关学院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济南大学
2011年6月28日
附件下载:泉城学院(蓬莱校区)聘任岗位及要求.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