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产假工资

我在苏州一家公司工作,后因生孩子请了四个月的产假(晚婚晚育),生孩子时因难产要求剖腹产,四个月结束后电话像公司续半个月的假(劳动法有规定难产可以加15天)但公司拒绝说公司并没有这项规定并按旷工算我自动离职了,不但产假工资拖欠到至今未发给我而且将我产假前一个月的工资也没发。后打电话问离职事项说离职证明要两个月才可给我。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大家帮助!

晚婚晚育在很多城市现在已经由正常的90天产假增加至150天,也就是5个月,建议你弄清楚你的工作所在地晚婚晚育产假规定多少天,如果也是150天,你的公司自然违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是4个月产假,那难产的相关规定可以咨询当地计生办,有医院开具的证明,单位应给予15天假期。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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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4
你到劳动监察大队,带你身份证去。咨询他们,并且立案,主张你产假工资。
其他不用管;
公司以你旷工为由辞退你,公司需要举证,通常不是旷工个把月就能自动辞退员工的,辞退员工也需要有书面通知,并且需要提前一段时间通知。
第2个回答  2011-07-10
浙江孙律师:
产假增加15天是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可以适用的,用人单位可以拒绝。
至于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追问

您好孙律师:
我咨询过劳动保障部门,说难产要增加15天,且有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
请问公司会以自动离职产假结束未上班为由不支付产假工资吗?
谢谢!

追答

产假工资也是工资,即使离职,也仍然应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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