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双方已签订了购房协议,并支付房款,具备完整的客观事实及凭证。产权已经属于你。你可以起诉主张权益。你可先找专业人士,看看你们之前的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效,以及付款凭证是否完备。但目前要过户,恐怕得让他儿子先继承,才能办过户。手续上比较麻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规定:“买卖双方自愿,订立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但应着其补办房屋买卖手续。”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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