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企工作。现在不想在那干了,如何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具体情况:过年前一个月的时候,由于多种无能为力的原因,口头请假20天,开始领导同意了,后来不停的续,就不同意了。过年回来,单位给了我很多处罚,我现在不想在这干了,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比较好?
主动辞职?自动离职?我现在在外地陪护病人,只能回去一天,有没有什么办法当即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算自动离职,对我影响是不是很大,还没有失业保险。

不好意思,这是我所有的分了。。。
1劳动合同签了卖身契,10年- -~!

2单位给解决了户口,解除了劳动关系,我的户口怎么处理?还放在单位还是怎么招?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方式: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但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第一、第二种都行,第三种也就是自离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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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3
这要看你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没有合同,走人就行了
第2个回答  2011-02-23
我看还是通过正规途径解除劳动合同,好好给你们领导说说应该没问题的……追问

怎么算正式解决劳动合同,我等不了30天啊,30天,家人就完了

追答

按理说是应该30天解决的,所以给你们领导好好说啊,尽早的解决

第3个回答  2011-02-23
只能选择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补偿金,更没有失业保险金,但是当天就能办,并领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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