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是否需要设立支部委员会?

按照规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不建立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副书记。目前,部分地区党员数不足七人的大队部党支部、中队党支部仍然很多。根据实际需要,是否需要设立支部委员会?如何设立?如何调整?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正式党员不足7人不需要设立党支部‘’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两年。

扩展资料:

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章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

第二十九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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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1
设立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也就是说这样的支部有书记或副书记,但没有支委会,也没有支委会成员。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2-23

按照规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7人,不设支委会,设支部书记1人。

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两年。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条规定: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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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九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两年。
第4个回答  2011-03-07
3人就可以设立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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