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依据什么行业法规?

我刚从事旅游业3个月,对旅游法规不是很了解,所以想请问各位同业的大哥大姐们帮帮我。春节期间我收了两位客人去海南游玩!团费是一个人5000多,团型为挂四纯玩团。客人回来后投诉我两方面,一是在游览途中多进了一个购物店(我了解到的情况是客人在征询大多数团友的情况下进的,但无团员签字证明),二是客人有两晚上的住宿不满意(由于春节期间房间紧张或者说是旅游内部潜规则趋势{此处略去一万字},房间达不到标准,客人投诉用房。我行程中注明了是挂四或“准”五)。我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想去客人协商解决问题,打算赔付点费用送点礼物了事,毕竟我们确实是不对。但我提出的条件客人不同意而且还狮子大开口说要2000块钱一个人,2个人就要赔付他们4000块钱,我实在接受不了,毕竟旅游没有那么大的利润,我们做错了也应该给一个适当的补偿的机会吧。于是我回绝了客人的要求,但是客人不依不饶,还说要不答应他的要求还要传龙其他团友一起投诉我,投诉到相关部门,还要把我们的行径公布到网络上。由于从事旅游不久,不了解法规,如果这件事经官,对我是否不利,我是否会承担更大的责任,最好告诉我处罚我依据的法规条例什么。有点害怕了,请各位同行指点迷津,我先谢谢大家

目前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游客投诉也有旅游部门的规定,但不是正式规定。以我作为旅游部门工作人员的了解看,主要还是你的问题。第一,带团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和行程单进行,否则你是没有说服依据的。第二,国家旅游局明文规定,不能用准星级字样,只能按照酒店实际评到的星级作为标准。所以,游客投诉是有依据的,他们可以向所在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你一方面可以和他们协商解决,给他们适当赔偿,否则就由他们告,但如果由旅游管理部门处理,你是要受到相应处罚的。至少可以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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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5
旅游法规现在还不健全,《旅游法》正在积极制定中,估计近几年就会出台了,现在的行业规范主要是由旅游局以及旅游协会共同制定,作为约束导游人员职业道德的一个标准,就你的问题来看,如果合同约定好了呢,肯定依照合同来,确实出来问题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友旅游管理机关调解 ,毕竟这种事情也是要讲究一个度,另外呢,你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导游人员,因为,一看你连导游证都没有把。
第2个回答  2011-02-24
建议你能托就托他们,他们都是给脸不要脸,你要是强了他们就不敢怎么拿你了,他们要是不满意当时为什么不提出来,这种人见多了,想沾点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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