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房子,对方没有足够的现金,要求先把房产证转到对方名下然后拿到银行贷款,再付剩下的房款

这样做的风险有多大?可不可行?望高人指点迷津,对这些事表示无能。。。谢谢
急急急 急急如律令。。。

这样风险非常大。
根据现在国家的政策,房屋已经不能抵押用于购房等消费。
因此将房屋办理到对方名下,然后再去抵押贷款支付购房款是违背政策的,银行贷款可能不批。
另外,对于房屋过户到对方名下后,对方占据主动地位,如果对方不付款,您就被动了,到时候再起诉解除合同,取回房子会花费很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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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2-21
程序不对,反了。应该先付首付款,然后再过户。
一,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付定金或首付款,余款做银行贷款
二,银行批贷后,买卖双方办理交税,过户手续,此前买方应该把贷款以外的钱全部付清
三,过户以后,银行抵押房产证,给卖方放款。此时,卖方就能拿到全部购房款了
第2个回答  2015-08-02
这个是不可以的,存在很大问题。

首先: 按照正规的房屋买卖流程,买家在支付首付以后就可以办理房贷业务。
其次: 如果你直接把产证过户给他,如果对方拒不缴纳房款,你会很被动。
第3个回答  2011-02-15
风险不小,慎重。
实在要走这一步,你最好到公正处把此事先公正一下。以备不时之需。
贷款没下来之前一切手续,必须放在你处。
尹先生
第4个回答  2011-02-15
此事不可取。风险系数在80.我是一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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