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口头约定租赁协议,若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但是,需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无签订合同,通常能够要回
定金,能够和开发商商量解决。不构成违约。交了购房定金无签合同,要分情况确定可否退钱:
1、若果是购房者违约的,不能退钱;
2、若开发商违约的,能够退钱;
3、若不可归责两方的职责,能够退钱;两方签购房订单后交纳的定金为立商定金,目的是为了保证合同的签订。《保证法》第89条限定,当事人能够商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要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的债务的,应两倍返还定金。根据“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两方事由,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的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