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交司机猝死前停车,公司却不认工伤,后来怎样?

如题所述

公交司机突发心梗,硬忍疼痛停车后猝死在路边,保障了一车乘客的安全!正当公众为这位司机怒赞时,汽运公司却说不能被认定工伤,原因是他签署了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在当地官方的监督下,死者家属费了一番周折,终于拿到百万赔偿。今天,“四哥有法说”就借助这个案件,给大家聊一下,用工单位让劳动者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是否有效的问题。

一、案例:公交车司机猝死在工作岗位

根据车内公共视频显示,1月25日事发当天,陈师傅在驾驶公交车途中,突感胸口不适,剧烈咳嗽,多次捶自己胸口。捶胸无法缓解不适后,他就将公交车停靠在路边,下车坐在路边休息。没过多久陈师傅突然倒地,再也没有醒来。陈师傅在生死关头,仍能将公交安全依靠在路边,保障了一车乘客的安全,令无数网友点赞,有的人还在网上发起悼念活动。

陈师傅的妻子宋女士在料理后事时,找到了陈师傅所在的福清华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司的负责人告诉她说,陈师傅没有社保,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公司愿意人道主义补偿她们十万元。期间,公司拿出陈师傅在2017年9月8日签的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声明书上写着:本人不愿意在本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经甲方申请,乙方同意不强制为甲方在社保机构同 意办理社会保险,乙方每月给甲方补助500元,与工资一并发放。

死者家属不服,向当地部门进行了投诉。福清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陈师傅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视同为工伤。福清华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当按工伤赔偿标准支付给了陈师傅家属赔偿金。也就是说,陈师傅的情况属于工伤,因为没有参加社保,赔偿应当由汽运公司支付。

经过一番周折,福清市华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标准赔偿司机家属123万余元,更将负责逝者“身后事”。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

此案的争议之处在于,劳动者自愿签署了放弃社保声明书后,用工单位是否能够免责、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这种情况,在目前是普遍存在的。有的用工单位想少支付成本,变相强迫劳动者签署这种协议。有的劳动者想谋求更好的岗位,自己主动提出放弃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这种情况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1、陈师傅的情形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会被认定为工伤。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一样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签署的放弃社保声明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内,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医社保等,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的规范。也就是说,只要没有合法的理由“排除”,是不能因双方协商而免除。就像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这个义务不能因双方签订“断绝父子关系”而免除。当然,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父母不要求子女赡养,子女当然的可不尽赡养义务。所以说,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不会因签署了放弃社保声明书而免除责任。

3、不缴纳社保,可能用因小失大!

用人单位为了节约成本,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看似节省了一些劳动成本,万一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就会转移由用工单位支付,得不偿失。像本案,汽运公司为陈师傅缴纳这四年的社保需要多少钱?肯定远远小于赔偿的123万!

三、特别情况下工伤事故谁担责?

有关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大家可能阅读《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解,下面主要介绍一下特殊情况下的工伤责任。没有说到的地方,大家可以在评论区提问,我会及时解答。

1、双重劳动关系:职工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2、派遣工: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死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3、转包: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死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4、挂靠关系: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死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写在最后:

陈师傅的去世是不幸的,事后能让家属得到百万保险补贴家用,又是幸运的。如果用工单位没有这个赔偿能力,怎么办?所以,在此也劝一些劳动者,不要为了暂时的“高工资”而放弃社保,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纠纷就难以解决了。如果用工单位变相强迫劳动者签署这样的声明,可以向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离开这种不负责的用工单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2-20

公交司机驾驶途中猝死,却不被公司承认工伤。工伤1月28日,央广网发文评价涉事公司称:这种做法不仅不近人情,还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2021年1月25日,福建公交司机陈师傅在驾驶过程中突发心梗,不停地咳嗽,为了暂时缓解不适,他一直在捶打自己的胸口。过程中,陈师傅一直紧拉手刹,坚持将车驶离主干道,平稳停在路边。陈师傅开门冲下车后突然倒地,其他乘客见状立马下车救助,但陈师傅还是没有被抢救过来。

陈师傅的坚持保住了车上所有的乘客,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损失,自己却再也起不来了。网友纷纷表示很难过也很感动,并在视频下留言:如此正能量的举动让人敬佩,希望能得到该有的补偿。

但陈师傅所在汽运公司的回复却让人震惊又气愤。

陈师傅的弟弟透露,涉事公司曾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因此陈师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公司出于人道主义愿意赔偿10万元。


对此,涉事公司回应称,公司并没有强制要求员工放弃社保,有些驾驶员因为工龄短、在其他地方参过保等原因,自愿要求不交社保。包括陈师傅在内,公司共有三四十名驾驶员,基本上都放弃了社保。对于这类员工,公司每个月会发放500元社保金,让员工自行购买保险。

据央广网报道,陈师傅的妻子宋女士称,她曾要求公司打印工资单,查看那500元社保金是否到账,但公司拒绝了,并称:“别的公司只能给3万,我给你们10万左右。”

宋女士介绍,她独自带着10岁的女儿,家里面有一个瘫痪在床好几年的婆婆,儿子在部队守边疆,现在回不来。她还称,丈夫平时身体很健康,事发前一天他们还在视频,没想到事情来得这么突然。


2021年1月28日,福建省福清市人社局回应,即使没有参保,只要家属申请且情况属实,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保险科郑科长介绍,经工作人员认定,陈师傅属于工伤,由于陈师傅没有购买保险,所以要由公司来承担赔偿,目前公司和家属正在协商。

福清市交通局负责人表示,对陈师傅的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表示高度肯定,将持续跟进后续的赔偿工作。

对于此事的处理结果,网友纷纷点赞,这才是对于陈师傅和家人最好的交代。

据海报新闻报道,一些用人单位出于降低成本等原因,为员工少缴或不缴社保,甚至如此案中的公司,让员工签协议自愿放弃社保。对此,人社局提醒,这都是不符合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公司为员工提供社保福利是法定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华社评价此事称,让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看起来“你情我愿”,实际上是损害员工权益的套路,一旦出了问题,员工往往处于弱势。对这类现象必须依法整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从员工的角度来说,作为劳动者也应当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对于公司不合理规定要坚决说“不”。

第2个回答  2021-05-06

福建公交车司机陈先生,在工作过程当中突感不适,他强忍着将车辆停下,保护了乘客的生命安全,而最终陈先生还是没有撑过来,不幸去世。就在陈先生去世后,关于他的赔偿引发了一系列的纠纷,最终陈先生的死亡被判定符合工伤标准,公交公司按照标准对陈先生家属发放了赔偿金。

陈先生去世后的纠纷,是在该公司到底应不应该按照工伤标准为陈先生发放赔偿金上。因为在陈先生工作不久后,就签订了一个自愿放弃保险的一个协议,并且每个月能够得到500元的补贴。实际上该公司的这个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而陈先生与公司之间的这个协议也是不具备法律意义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义务

在缴纳社会保险并没有强制的时候,很多用人单位为了省钱,就会以补贴的形式将保险补给员工。并且大多数人和陈先生一样,也会签订这样一个自愿放弃保险的一个协议。

随着劳动法的日益完善,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保险已经是强制性的一种行为了,并不需要经过员工同意,只要上岗,就必须要缴纳保险,这也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障,更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保护

像陈先生这样,虽然当时已经签订了这样的协议,可是这个协议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所以陈先生去世后,陈先生的家属向公司进行索赔,而公司又没有给陈先生上保险,那么最终的赔偿压力,便都落在了公交公司身上,实在是有一些得不偿失。

对于很多用人单位,因为人员更换的频繁,再加上社保支出过大,为了减少人员成本,就会想出这种方法来减少人员支出。这样做既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让用人单位面临一些不可预知的风险。

贪小便宜吃大亏。

这句话完全可以用在这种情况上。

劳动者也要学会用法律的知识保护自己

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在社保方面的确非常欠缺,也的确有一些劳动者对于社保的认识不足,总是觉得自己宁愿每个月多点钱,也不要每个月都被扣掉钱去支付保险。

实际上,我们每个月虽然支出一些钱,但是也是为了自己在工作过程中的一些突发情况买一个保障。劳动者的这种保险意识这几年已经提高了很多,很多人在找工作的时候,有保险的工作是优先选择的。

另外,对于劳动者也可能会遇到一些单位不给员工购买保险的这种情况,并且一旦发生意外情况,用人单位会有各种理由推脱责任,对于劳动者来说,这是非常不公平的事情。

而有了社会保险,劳动者就有了法律保护,在赔偿方面,用人单位也并不需要拿太多,有保险基金支付一定的赔偿,所以这是一个双赢的事情。

因此,劳动者一定要在找工作的过程当中,熟知自己在单位的一些劳动权益。这些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陈先生的后续赔偿让人略感欣慰

现在对于劳动者有一个很好的规定,就是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保险,但是只要存在雇佣关系,用人单位就是需要对劳动者负责的。

对于陈先生去世后,该公司的推脱行为,并且大言不惭的说是出于人道主义才会赔偿陈先生家属10万元,这些都让网友非常的愤怒。

从监控中我们能够看到,陈先生保护了一整车人都额生命安全,绝对不能让这样善良的人白白地死去。

根据多方努力,陈先生被判定符合工伤标准,他的家属已经按照工伤赔偿标准得到了应得的赔偿,而该公司也因为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这些赔偿都是由其承担。

这些后续处理还是略让人感到欣慰。

结语

在记者调查的过程中,我们也得知,该公司像陈先生这样的没有保险的员工还有很多,并且都签订了自愿放弃保险的协议。

很多劳动者其实对于社保的一些规定并不是很清楚很明白,很多用人单位就是利用了这一点,不给员工买保险,并且诱导员工们签订这样的协议。

所以还是需要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的社保方面进行监管,这样也能够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被更好地保护。



第3个回答  2021-02-24
最后肯定是将这个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经过调查之后肯定就是工伤啊,那么相关的一些单位也要赔偿一些金额,对于这样的行为,公交公司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第4个回答  2021-02-23
很多网友在网上进行吐槽,一度登上了热搜。后来公交公司认定了该驾驶员为工伤,并进行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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