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孔子的「以直报怨」?

如题所述

在儒家的思想中,“直”被视为一种正确的态度和合理的价值标准,以直报怨用“坚定”指出恶行的“正直”维护了社会的公正正义,这有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氛围。

说到孔子,在我们所熟知的儒家学说中最为人所铭记的是君子的温良恭俭让,而以直报怨的理念却鲜为人知。然而,在我们的平常认知之中,以直报怨思想好像是与传统儒家仁爱思想相左,违背了传统。但是,我们可以从以直报怨与以德报怨,以怨抱怨,中庸等思想的比较中来正确看待孔子的以直报怨。

关键词:直、怨、以直报怨的三种报怨方式,中庸。

一、“以直报怨”的含义以及合理性

投桃报李,以德报德,是世人普遍接受的观点,而当受到别人的恶意对待时,那我们应该怎样对待他人呢?孔子提出了“以直报怨”的理念,这种鲜为人知的思想我们该如何理解?

“以直报怨”一词,无非“直”、“怨”二字。其中最重要的又属“直”。“直”者,《说文》解释为“正见也。”《左传》曰“正直曰正,正曲曰直。”直的基本含义是“正直”。钱穆先生曾说:“直者直道,公平无私,我虽与彼有私怨,我以公平之直道报之,不因怨而加刻,亦不因怨而反有所加厚,是即直。”

而《论语》中所述之“直”,有坦白爽快,公平正直的含义。在主观上教育人们做“正直的人”,为人处世要正直磊落,胸怀坦荡;在客观上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要公正无私,不偏不倚。当然“直”的影响是双方面的,从积极方面来讲,《论语·为政》中说:“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政治上直者居于上,枉者居于下,以直曲正,人尽其才,则民服。在这“直”者就是指正直不枉、公正不偏、明辨是非的贤人。再者,《论语·雍也》中孔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孔子肯定“直”,以此勉励人们襟怀坦白、直道而行。

从消极方面来说,“直”有其局限性,在《论语·阳货》中孔子曰:“古者民有三疾,今也或是之亡也。古之狂也肆,今之狂也荡;古之矜也廉,今之矜也忿戾;古之愚也直,今之愚也诈而已矣。”从这段话中不难看出,孔子所论之“直”需要“礼”和“学”的规范引导。否则,“直”便趋向反面,变得语言尖刻,毫无礼仪。

再谈“怨”者,《说文》解释说:“怨,恚也,从心,夗声。”也就是怨恨,仇恨的意思,当然“怨”也有其它意思。比如,“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渡玉门关”。“怨”就是责怪,埋怨的意思。

又如《吕氏春秋》中“乐不乐者,其民必怨,其生必伤”。“怨”是哀怨的意思。当然,回归到“以直报怨”这个词中,“怨”泛指一切与“我”相关的意愿相违背的人事。其有大有小,大者,如不共戴天的杀父之仇;小者,同学之间小小的摩擦等。

前面具体论述了“直”、“怨”二字,而归于整体来说“以直报怨”最早源于《论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简而言之,以直报怨就是以正直之心对待结怨者。具体而言,就是以理智的态度,宽容的精神和坚定的原则处理事务,对待过去的积怨。

以具体例子来看,《礼记·曲礼上》说:“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

意思是:杀父之仇,不与仇人共存于天下,必须拼个你死我活;杀兄弟之仇,应随身携带武器,准备和仇人对战;杀朋友之仇,不能与仇人共存于一国。这句话所说的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杀兄之仇,不与共事;杀友之仇,不共一国。而非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我认为这样做就叫“以直报怨”。

用通俗的话来表述就是,“你打我一记耳光,我不打你一拳,但吐你一口唾沫,不过分吧!总可以吧?因为你打我,我实在生气,至少,你骂了我,我可以不恨你,但我不理你,这总可以吧?这就是以直报怨的道理。”那“以直报怨”是否具有局限性呢?

《春秋公羊传》中说“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意思是:“如果父亲无辜被杀。这样的话,儿子就应该复仇。父亲其罪当诛,儿子也报仇,这就会引起不断地互相仇杀的行为,虽然报了仇,却消除不了祸害。”这段话便准确回答了这个问题,即儒家所讲的“以直报怨”思想是有前提条件的。

正如上面所述“父之仇,弗与共戴天”这种想法是以父亲无辜被害为前提条件的。当然,儒家选择“以直报怨”思想是有其缘由的。孔子说:“中庸之谓德也,其至矣乎!”儒家强调人的行为不要偏执,不要走极端,而要“执其两端用其中”。而“以直报怨”强调以正直之心对人,不偏不倚。正是儒家中庸思想的体现。

二、三种报怨方式的比较

谈到“以直报怨”,就不得不说另外两种“报怨”方式,“以德报怨”和“以怨报怨”。孔子在这三种“报怨”方式中,推崇“以直报怨”,说明其中必定存在着合理性。

“以怨报怨”是我们较为常见的一种报怨方式。别人打了我一拳,那我肯定不爽,这就产生了“怨”。为了平息心中的“怨”,我们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反过来给打我的那个人一拳,复仇心理是人之本性。这样从表面上看来是公平的。但是你打了别人一拳,别人必定又会再还你两拳,这样下去,冤冤相报何时了,“怨”也不会消失。

朱熹说得非常形象:“以怨报怨,则日日相槌斗打,几时是了?”所以,通过这种方式,“怨”不仅不会消失,反而不断激化变大。与“以怨报怨”相似的还有《圣经》里所说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但我们不能把“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类归纳为“以怨报怨”的这种报怨方式。

朱苏力的《早期儒家的人性观》中认为“以怨报怨”的立场是受害者,报复的结果也是很可能不对等的,这里的“怨”是一种从自我角度出发,满足自我心理的一种手段。而“以牙还牙”,则是以一种从社会利益出发的对等报复满足双方的情感,它更强调的是结果。综上所述,“以怨报怨”显然是一种不合理的报怨方式。

《论语·宪问篇第十四》: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有人问孔子“以德报怨”怎么样,但是孔子并没有正面回答他。“以德报怨”虽然在儒家经典里出现,但它最早要追溯到《道德经第六十三章》:“大小多少,报怨以德”。从这里可以看出,老子并没有明确的提出“以德报怨”,他提出的是“报怨以德”。

“以德报怨”与“报怨以德”还是有差距的。余惠先和吴谦在《以德报怨与以直报怨》中认为“报德以怨”的正确解释,不是我们今天认为的用恩惠来报答对不起我的人,而是和孔子所讲的“以直报怨”意思一样。

李灵玢在《<老子>报怨以德考索》中认为老子所说的“德”指的是“道德”而非“恩德”,当代很多学者也认为“德”指的是老子提倡的清静无为的“道德”,是所谓的存于天地之间的“道德”。现在我们所说的“以德报怨”和论语中的“以德报怨”中的“德”字,我们都应该理解为“恩德”的意思,不能把它们与老子所说的“德”混为一谈。

“以德报怨”是一种极高的境界,它需要人们都能宽容和恩德的心态去对待怨恨。别人打了你,你不能还手,你还要用宽容恩惠之爱来感化别人。

这种方式理论上确实有助于消除“怨”,因为这种崇高的精神极具说服力,但在实际生活中,不难发现,一味的“以德报怨”换来更多的是助长“怨”的“膨胀”,人之本性无法接受如此崇高的精神。所以“以德报怨”或许只有圣人和至善之人才能做到。

何以报德?以直抱怨,以德报德。在孔子看来若是以德报怨,以德报德,那么这样做就是没有区别的,也是不合理的。

所以他提出符合“中庸之道”的“以直报怨”。别人对你有“怨”,但是你不用“怨”来报别人的“怨”,也不用“德”去报别人的“怨”,你只需保持正直之心,用“直”来遏制自己的“怨”,从而达到遏制他人“怨”,最后所有的“怨”都自然而然地消失。

有人理解“以直报怨”是一种善恶不分的消极态度,这样理解的话就错了。相反“以直报怨”是一种明辨是非的积极态度。南怀瑾认为孔子的思想“以直报怨”就是以直道而行,是是非非,善善恶恶。

《论语·卫灵公篇第十五》说到“子曰: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子曰: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孔子所推崇的“君子”的必要条件是要“律己”,“直”的含义前文已经解释过了,我们可以看出“律己”和“直”是不矛盾的。所以“直”是合理的,“以直报怨”这种报怨方式当然也是合理的。

三、“以直报怨”与中庸的关系

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

田广清在他的《中庸:实现社会和谐的正确思想方法》认为儒家所倡之中庸,往往被人们误解为折中主义、老好主义和保守主义。实际上,它是宇宙万物运动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客观规律,是恰如其分地把握事物、协调矛盾的有效手段,是一种充满科学理性的正确思想方法。

儒家在政治、经济、伦理道德、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等方面所提出的贯彻中庸精神的主张和要求,对小至待人处事,协调人际关系,大至治国安邦,实现全社会的和谐,都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儒家的中庸思想教导人们要怀着一颗耿直的心,用合乎礼的方式去对待他人的行为。讲礼并不意味着妥协和退让。子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为人处事“公正明允”,不偏不倚,不过分偏激是“中”,为人处事坚守自我,恪守礼教,不随波逐流是“庸”,这与孔子的“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如出一辙。我们的社会需要礼教,但更不可或缺的是公平与正义。中庸理性从整体的视野出发,讲求自我节制,并蕴含了理性沟通的准备和意愿。

清末实业家张骞在给家人的书信中写到:“世变未知所居,惟守正处中者,可以不随不激。”张骞在书信中所倡议的“不随不激”的中庸思想,也完全可以在孔子的“以直报怨”思想中得到印证。对待别人的好,我们不能随波逐流,对恩德视而不见,对待别人的过错,我们也不能过分激进,对“仇恨怨念”过深。

子曰:“乡愿,德之贼也。”乡愿就是和稀泥与老好人,谁都不得罪,没有一点原则和道德底线的人。“中庸”不等同于“乡愿”。孔子的“以直报怨”思想是对“乡愿”最好的还击。《诗经·毛诗序》:“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仪。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仪,先王之泽也。”这其中也侧面论证了孔子“以直报怨”思想。

我们面对事情,首先要出于真性情的去对待,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子曰:“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我们既要在在内心真性情的指引下去对待他人的对与错,但也要用合理的方式,也就是合乎礼的方式和手段,这样也就避免“乡愿”和“鄙陋”,才能算作真正的谦谦君子。

四、总结

在儒家的思想中,“直”被视为一种正确的态度和合理的价值标准。一方面,它维护了人际关系的和谐,符合儒家出于仁而合乎礼的出发点。另一方面,以直报怨用“坚定”指出恶行的“正直”维护了社会的公正正义,这有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氛围。由此可见,以直报怨合乎儒家“仁”的思想,不与仁爱思想相悖。

此外,我们也应当打破对儒家仁的思想的固有认识,儒家的“仁”不是无条件的仁爱,他们也认识到没有底线,以德报怨式的宽宏大量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助长他人的“恶效果”适得其反。

所以我们也要认识到儒家的“仁”不是一味地软弱,也有它“直”的一面。在实际的运用中也要考虑到我们的“直”需要适度恰当的使用,不能因为激烈的耿直无意间伤害到对方,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以直报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