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申请表如何填写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第一步,首先打开“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填写申请户主信息。第二步,然后填写家庭成员信息。第三步,接着填写宅基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第四步,再签字并填写日期。第五步,最后在“宅基地使用承诺书”上签字和填写日期。这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就填写好了。

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流程:1、首先要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填写宅基地审批表。2、村委会受理后,进行开会审批,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公室进行申报。3、申请符合规划的批准,之后报县(市)土管部门审批。4、土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审核,对符合整体土地建设规划要求的发宅基地使用许可证。5、有了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后,带着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到村委会、乡镇建房办、规划部门进行审批,在符合标准后发建房许可证(也就是建房证)。6、有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建房许可证后,就可以开工了。7、工程完工后,可带着身份证、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建房许可证、审批表、房屋坐落证明等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测绘,该测绘图用来办理房权证。8、带着上述材料和房权证(复印件)到土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测绘图是用来办土地证的。

法律依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第三条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第四条 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村庄,要通过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村庄整治、废旧宅基地腾退等多种方式,增加宅基地空间,满足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农户的建房需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可以通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等方式,满足农民居住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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