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但是可以补办学籍。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道。
1、新生在规定时间报到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
2、非本学区的学生该校一律不予建立相应学校学籍。
3、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两周之内未到该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4、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
办理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2013年9月1日起,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建成投用,届时每名中小学生都将拥有一个终身使用的学籍编码,该系统学生的学籍档案基本信息实行一次采集,对学生进行全国统一编码,实现每名学生编码全国唯一,终身使用,对学生进行电子身份管理。
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目标是构建覆盖全国的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每名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对招生入学、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