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回家的路上发生意外谁负责

如题所述

临时工在回家的路上发生意外应该认定为工伤,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之说,老板需要承担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依法缴纳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根据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临时工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为完成工作而发生工伤,按相关规定处理。“临时工在上下班的路上发生意外”应认定为是为完成工作而受伤,属于工伤。工伤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属于民事领域,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第三方调解,申请劳动仲裁,协商或调解不成、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临时工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用人单位有依法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对于临时工的工伤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或者如果在合同中有约定出现工伤的处理方式,也可依照合同的约定。如果既没有合同约定,用人单位也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另外,需要审查工伤发生的原因,如果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第三人为侵权责任人,应当赔偿工伤医疗费用等。
小时工在工厂受伤了谁负责?
小时工在工厂受伤的,如果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赔偿,如果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工人下班回家时间段发生事故,且负事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雇主要承担工人的工伤赔偿,工人负主要责任以上的,无需承担责任。如果是签订了雇佣合同下班回家期间出车祸雇主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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