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三人打我轻微伤,我刺对方一人轻微伤,请问我要付刑事吗,求解答。

如题所述

打人致轻微伤,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不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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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13
不用,正当防卫追问

那么我要给医药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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