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0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因此要区分一个公司是否属于分公司,可以从以上特征进行区分,而不能从名称上简单区分。
如果无法确认是否是独立法人,建议申请仲裁或起诉时以直接总公司为被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7-08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但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分公司没什么财产的可以执行总公司的财产
第3个回答 2020-03-20
如果没弄错名字的话,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上只有负责人。
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部分,不能同时告两个。
第4个回答 2022-07-26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法律上、经济上也不具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同时,分公司也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