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怎么界定?会有什么处罚?

我们公司参加一个项目的招标,但是我感觉招标人和另一个投标人之间有点猫腻,请问对串标的情况有什么处罚?

串标根据造成的后果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串标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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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1-14
串通投标是指投标者之间相互勾结,抬高或压低标价的行为。这种行为主要目的是为了排挤其他竞争对手,使某个利益相关者能够中标。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他们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活动中有一系列特定情况,例如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提供方便,或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专门为某个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设置明显倾向性中标条款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串通投标罪被定义为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涉及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且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同样依据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串通投标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因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涉事者进行罚款、取消资格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浙江省公安厅等部门已经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串通投标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发布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串通招投标犯罪典型案例,揭露常见串通招投标犯罪类型,旨在警示教育招投标市场主体,预防招投标领域犯罪发生。
第2个回答  2020-04-17
串通投标罪的处罚依照犯罪主体的不同,处罚也不同。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21-05-22
在侦查的过程中,如果公安机关对串通投标罪管辖不明确的,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

一人犯数罪的;
共同犯罪的;
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的。
第十九条 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二十条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
原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其他公安机关管辖的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同时应当将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
对指定管辖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需要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以上信息来源实时招标网
第4个回答  2020-04-17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串标是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包括投标前或者投标期间)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暗中达成协议,以不正当方式获取中标,包括:
(1)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串标不仅损害了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而且难以保证标的物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还破坏了市场合法有序的市场竞争,损害了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制度。故存在串标情形的中标无效,并应处中标项目金额0.5%-1%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要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10%的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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