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如何验收?

如题所述

工程竣工的验收方法:

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阶段验收、初验收和正式验收。

1、阶段验收:

(1)、阶段验收是指对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款支付条件的符合性的验收。

(2)、阶段验收由公司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与监理单位(如有)共同审查后,提交验收办批准,并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3)、阶段验收不代表对任何质量方面的最终认可。

2、 初验收:

(1)、建设项目完工后,为了顺利通过工程正式验收,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与监理单位(如有)负责组织施工单位作工程竣工初验收,并审查由施工单位编写的《工程竣工验收总说明》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书》。

(2)、工程初验收的程序如下:

a、检查拟验收工程是 否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施工内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做到工完场清。

对于经公司同意的因特殊原因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完成但不影响投产使用的工程内容,填写《工程未完内容明细表》。

b、检验拟验收工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设备、水、暖、电及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设备安装工程单体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负荷试车是否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有完整的运行记录。

对没有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工程,填写《整改通知单》,提交施工单位整改。

c、检查主要工程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必要时,可抽查已隐蔽的工程部位。

d、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档案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e、检查监理单位(如有)的监理档案及监理工作总结

(3)、经过初验收和对竣工档案的检查,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填写《工程初验收情况报告表》和《工程决(结)算意见》,并附三套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包括电子光盘一份)向验收办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3、正式验收:

(1)、验收办接到正式验收申请后,根据工程特性和初验收情况,确定项目验收组成员名单和正式验收时间,并于工程正式验收前 3 日,向参加正式验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发出《正式验收通知》。

(2)、工程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a、施工单位代表介绍工程施工情况、自检情况及合同执行情况,出示竣工资料(竣工图及各项原始资料和记录)。

b、监理工程师介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监理情况,作监理工作总结,发表竣工验收意见。

c、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做工程管理总结,提出竣工验收意见。

(3)、项目验收组成员对已竣工的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同时检查竣工资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4)、项目验收组成员提出工程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5)、项目验收组针对工程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施工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备忘录》。

(6)、审查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工程决(结)算意见。

(7)、暂时休会,由项目验收组讨论工程项目正式验收是否合格。

(8)、复会,由验收组组长宣布验收意见。

(9)、有关部门会签《工程竣工档案交接证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

(10)、验收组提出工程决(结)算最终意见。

(11)、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竣工档案和监理档案,并按规定的份数上交档案管理部门。

(12)、验收办组织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项目使用(需求)部门与施工单位确定工程交接时间,办理《工程交接证书》。

扩展资料:

程验收是指在工程竣工之后,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对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果进行评定的过程,由施工班组自检验收环节、项目部竣工自验收环节、公司抽检验收环节三部分组成。

重要性

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建筑业的突飞猛进,在这个城市化的过程中,建筑企业承担了大量的设施建设。

正因为施工建设关乎百姓利益,稍有不慎将会付出血的代价。

所以为了保障施工质量,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技术与质量管理等,更要在工程竣工时做好验收工作,评定最终的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果。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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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5

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程序: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单位特制定 工程竣工验收方案,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要组织自检。自检后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预验收。预验收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正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建设工程必须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没有经过竣工验收或者经过竣工验收确定为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如果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由发包人自行负责。

扩展资料

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对工程质量实行控制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

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包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的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对该项建设工程特殊的质量要求,以及为体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而在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中提出的有关工程质量的具体指标和技术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竣工验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竣工验收

参考资料来源:知网—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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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4-12
我曾经做过钢铁厂烧结成套设备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虽然不对口,但基本上格式差不多。
我先说一下要用到的东西:
首先是制作厂家方面
要注意收集工程中用到设备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另外如果有高温、高压等极端条件下工作的设备需要厂家提供设备的合格证、材质单、化验单、随设备配套的试棒。
厂家还需要提供钢材合格证、制作图纸。
在制作过程中甲方要求改动,或者甲方要求增加的工序、设备,需要甲方工
程项目负责人签字。
安装单位应提供
安装过程中甲方要求改动,或者甲方要求增加的工序、设备,需要甲方工
程项目负责人签字。
安装人员的特殊职业上岗证书,安装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安装总图及步骤图
工程用焊材质量证明书、油漆涂料质量证明书。
还有就是甲方的检测记录及乙方的试车记录。
试车记录中包括空载试车和载荷试车的运行记录。
乙方应提供发货记录,如:发货清单、过磅单、随车质检单。
最后需要提供的就是开工申请报告。竣工申请报告。施工合同书和制作合同书。
这中间主要涉及到的部门:
质检处,设备进厂时出具质检单。
设备科,设备检验安装验收评定归他们管
监理单位,设备的最终验收和工程施工期间的测量归他们。
档案处,竣工报告存入档案处需要他们盖章签字。
这里最主要的其实就是设备科和建立单位。
打点好他们工程基本就能验收合格
最后祝愿你们的工程能及早通过验收。也希望你能给我多追加点分数。
这些都是我手打出来的,还查阅了不少资料
嘿嘿,谢谢啊。
又什么不明白的q我33192901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2
  :(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内容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工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

  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5、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6、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

  7、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自评报告。

  9、建设单位取得工程的规划、消防、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10、取得电梯准用证及燃气工程验收证明文件。

  11、安监站已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等部门签发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13、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取得城建档案馆出具的认可文件。

  (二)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程序

  1、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完成试运转(水、电、防水、路面抽芯、桥梁动静测试等)

  功能检测,建设单位应通知相关单位及质量监督站到场。

  2、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埴写竣工报告,连同施工资料交监理审查。

  3、资料经审查通过后,监理单位加署意见,将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

  4、建设单位整理资料,附上和本工程有关的报建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分类、整理。

  5、城建档案馆分类、整理完成后,加署资料整理符合要求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竣工资料连同《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一并交工程质量监督审核。

  6、工程质量监督站在五个工作日完成资料审核,符合要求后通知建设单位。

  7、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方案,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监督站。

  8、建设单位以现行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3)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

  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三)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施工验收标准的严重问题,质量监督站应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

  ,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四)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责任主体整改后,

  形成文字资料作为工程验收资料之一存档。

  (五)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站进行协调解决。

  (六)质量监督站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写出监督报告,

  建设单位必须在监督报告出具后十五天内办理工程备案手续。

  (七)办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组织: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方案,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监督站。

  建设单位以现行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3)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

  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问题---处理

  (1)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施工验收标准的严重问题,质量监督站应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

  ,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2)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责任主体整改后,

  形成文字资料作为工程验收资料之一存档。

  (3)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站进行协调解决。

  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工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

  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5、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6、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

  7、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自评报告。

  9、建设单位取得工程的规划、消防、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10、取得电梯准用证及燃气工程验收证明文件。

  11、安监站已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等部门签发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13、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取得城建档案馆出具的认可文件。

  竣工资料由总承包按业主和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各专业分包单位按照总承包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进行审核、汇总。

  竣工验收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已经全部完成工程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档案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实物及技术资料进行全面检查。

  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一套竣工资料给总承包项目部检查,符合档案馆及代建单位要求后提交给监理公司审查。并由监理公司组织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待验收完成后并入总体工程竣工验收中一并交工。

  竣工验收组织

  1、单位(子单位)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并整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送质监机构抽查。

  2、施工单位在收到质监机构抽查意见书面通知后符合质量验收条件的,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3、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验收前整理完整的质量监理资料,并对所监理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5、建设单位在收到上述各有关单位资料和报告后,对签合工程质量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质量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将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方案等内容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送交质监机构。

  6、验收组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关于工程履行合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中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汇报。

  7、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8、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9、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质量验收意见。并向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质监机构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作流程

  要求各专业分项目部按以下流程做好工程资料整理。各项目部工程资料要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牵头,安排胜任工作的内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收集和整理工作。工作流程如下:

  1.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主要内容是:

  (1) 开工报告、竣工报告;

  (2) 项目经理、技术人员聘任文件;

  (3) 施工组织设计;

  (4) 图纸会审记录;

  (5) 技术交底记录;

  (6) 设计变更通知;

  (7) 技术核定单;

  (8) 地质勘察报告;

  (9) 定位测量记录;

  (10) 基础处理记录;

  (11) 沉降观测记录;

  (12) 防水工程抗渗试验记录;

  (13) 混凝土浇灌令;

  (14) 商品混凝土供应记录;

  (15) 工程复核记录;

  (16) 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7) 施工日记;

  (1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19) 工程质量保修书;

  (20) 工程预(结)算书;

  (21) 竣工项目一览表;

  (22) 施工项目总结等。

  2.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器具及设备等的质量证明和进场材料试验报告等,这些资料全面反映施工全过程中质量的保证和控制情况。各专业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主要内容是:

  (1) 土建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1) 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2) 焊接试(检)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

  3) 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报告;

  4) 砌块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5) 防水材料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6) 构件合格证;

  7) 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8)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9) 土壤试验、打(试)桩记录;

  10) 地基验槽记录;

  11) 结构吊装、结构验收记录;

  12) 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13) 中间交接验收记录等。

  (2) 钢结构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1) 钢结构工程轴线复核;

  2) 钢网架焊接球、螺栓球及组合件的质量证明书和节点承载力试验;

  3) 金属压型板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

  4) 涂装材料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

  5) 钢构件检验记录

  6) 预拼装记录

  7) 高强度螺栓安装连接检查记录

  8) 焊缝外观检查记录和实测记录

  9) 钢结构涂装检测记录

  10) 总拼就位后几何尺寸误差和挠度记录

  11) 焊接质量检测报告

  (3)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1)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2) 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3) 系统清洗记录;

  4) 排水管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5) 卫生洁具盛水试验记录;

  6) 设备试运转记录等。

  (4) 建筑电气安装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1) 主要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

  2) 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

  3) 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5) 通风与空调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1)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2) 空调调试报告;

  3) 制冷系统检验、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6) 电梯安装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1) 电梯及附件、材料合格证;

  2) 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3) 空、满、超载运行记录;

  4) 调整、试验报告等。

  (7) 其它消防系统、弱电系统、市政专业、高压配电专业、绿化专业等质量保证资料按国家要求及各专业要求进行整理。

  3. 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应按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室外工程的规定执行。进行分类组卷时,工程检验评定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记录;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 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记录;

  (5) 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6)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抽查记录;

  (7) 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等。

  备案内容如下:

  1、已完成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告;

  3、由监理公司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经质监机构抽查的完整的质量控制和工程管理资料;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督促电梯分包单位办理好电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书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8、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试验资料;

  9、由安监站出具的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备案程序

  1、质监机构在工程质量验收后,向备案机关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资料,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文件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后在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

  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和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暧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6)基它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约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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