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注销后还能开清税证明吗

如题所述

自缴纳完税款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营业执照的注销工作。
在提交清税凭证之后,当事人需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撤销手续,紧接着需要公开刊登公告,宣布公司打算终止运营,接着再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以及营业执照的解除手续。
对于已经实施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整顿制度的企业来说,他们在申请注销登记的时候,得先向税务主管机关提交清税申请,并填报《清税申报表》。
企业可以选择向国家税务总局或地方税务局中的任意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交清税申告,一旦税务机关同意受理该申请,便会将企业清税申报的详细资料同时传递给另外一方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将依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各自展开清税工作,并且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清税程序结束后,其中有一方税务机关会立即将所属部门的清税结果信息反还给负责受理的税务机关,随后由受理的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清税结果为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并且将这些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上。
税务机关应该根据不同的条件来分类处理纳税人的清税需求,以提高即时办理的可能性。
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税款征收方式、纳税信誉等级等因素做出风险评估分析,对风险较小的企业可以当场批准其清税手续;如果有疑虑的情况,企业也可以提供来自税务中介服务机构的审计记录作为参考。
税务机关在审查、检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涉嫌逃避税收、欺骗税收、抗拒税收或者涉嫌伪造发票的行为,或者需要进行纳税修正等特殊状况,那么办理的期限将会自动暂停执行。
在清税过程结束后,如有举报等其他途径发现纳税人隐藏、隐瞒税款的情况,税务机关会把这些重要信息传递到登记机关,并将其纳入“黑名单”集中管理。
在这一过渡时期内尚未更换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的,税务机关则应依照原来的法律法规来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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