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比·布莱恩特的故事

如题所述

一、1996年的辉煌
1996年的NBA选秀被视为自1984年以来的最成功的一届,那一届的新秀们后来被称作“黄金一代”,而科比·布莱恩特无疑是这一代的代表。他的职业生涯从一开始就注定不平凡。但是,有没有人想过,如果科比没有在1996年进入NBA,他会如何呢?这虽然是一个狂想,但既然是讨论,就不妨设想一下。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没有进入NBA,他会继续他的学业。与一般黑人球星不同,科比的学习成绩优秀,加上在高中篮球界的声望,他无疑可以顺利进入任何一所篮球强校。如果他愿意,他可以在大三或毕业时像乔丹和邓肯一样参加选秀。只要他发挥正常,他完全有可能取代布兰德或肯扬·马丁,成为99年或2000年的状元秀。这样的话,他将完全走上乔丹曾经走过的道路:经过NCAA的打磨与锻炼——以高顺位进入一支弱队——迅速成为球队核心——赢得所有可能的个人奖项——用五到七年的时间将球队打造成一支冠军之师——创建一个不可一世的王朝。这听起来似乎有些过于梦幻,但可以确定的是,如果科比经过大学篮球的洗礼再进入NBA,他完全有理由成为一支球队的主力,而不是像他在湖人队那样坐了两年的冷板凳。而且,如果他不是在1996年以第13顺位被选中,黄蜂也不会轻易将他交易给湖人,他也不会遇到那个统治力十足的中锋,并在他的阴影下奋斗了8年。显然,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他赋予了科比超乎常人的天赋,也让他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接受了磨练。这无疑是科比看似完美生活中的一种不完美,但也让科比更加真实。
二、扣篮大赛的突破
对于一个每场只上场十几分钟,得分只有6.7分的NBA新手来说,想要快速成名,有两个方法:一是去纽约NBA总部痛扁大卫·斯坦恩,二是赢得扣篮大赛的冠军。科比无疑会选择后者。关于1997年的扣篮大赛,我始终有两个疑问:首先,如果阿伦·艾弗森没有因肩伤退出比赛,科比是否还能成为冠军?要知道当年这个敢于和乔丹叫板的小个子的人气还远非科比能比。其次,为什么达尔文·汉姆遭到如此不公正的对待?这位1996年NCAA扣篮大赛冠军,在首轮的三个动作:单臂大风车、双手提拉球展腹背扣、左手拍板,右手单臂大风车个个一气呵成。即使在最严格的评委眼中,这三个动作中的任何一个也值40分,结果他只得到了36分。要知道科比在首轮也只得到了37分,也就是说,只要裁判稍微“正常”一些,科比首轮就会出局。这让我们承认,上帝有时会特别关照某些人。尽管在首轮表现平平,但科比在决赛中还是展现了他的非凡之处。有人说科比夺冠的胯下换手扣篮弹跳有余而创造力不足,因为这个动作早在1994年就被伊赛亚·莱德演绎过。但只要稍加留意,科比的扣篮与莱德的张狂不同,与卡特的劲爆不同,与乔丹的飘逸也不同。科比的扣篮充满了舒展与帅气,有点放肆,有点让人难以置信,给人以飞翔的感觉。这个扣篮冠军对科比而言,其意义决不仅仅是那个沉重的银质奖杯,也不是那两万元的夺冠奖金,而是它让全世界球迷开始关注这个来自费城,能够高悬在篮筐之上的8号。这种关注改变了科比的职业生涯,也可以说正是这种关注影响了未来NBA的格局。
三、“飞人”的激励
科比有一个看似不凡但实际上毫无意义的称谓:“飞人二世”,说它不凡是因为能够成为飞人的接班人本身就是一种肯定。说它毫无意义是因为尽管令人心酸但不得不承认科比成为飞人二世的可能微乎其微,不须劳神将科比和乔丹的各项技能横向或纵向的比较,只需看看乔丹那辉煌的有些过分的荣誉簿:6次总冠军、6次总决赛MVP、5次年度MVP、10次得分王、3次全明星赛MVP以及其他不必罗列的纪录与奖项,可以断言:绝不可能!这对于同样天纵奇才的科比来说,也可以说是一种遗憾。
遗憾虽有,但飞人对科比的激励同样不可估量。两人第一次也可以说最后一次真正意义的交锋是在98年的全明星赛,对于我而言,那届全明星科比让我印象深刻的绝不是媒体鼓吹的什么最年轻全明星球员,也不是开场时那漏掉个转体360度的单臂灌筐。而是在第三节,科比面对乔丹的防守,虚晃—转身—腾空—后仰—命中,就其当时这个后仰投篮的技术而言,与乔丹相比除弹跳高度外其它乏善可陈。但这绝对是一个崭新的开端,要知道在此之前,科比在场上只热衷于不断突破与扣篮,对中投根本不屑一顾。而在这届全明星赛上,当他看到乔丹一次次用看似平淡但威力十足的中投屡屡取分时,他终于明白如果他想成为乔丹而不想成为迈纳的话,他必须学会跳投。从此,科比开始了每日千次跳投练习的魔鬼历程。在这里我们要感谢飞人,正是他的言传身教,让我们有幸在时下街球风气流行的NBA,看到一位会扣篮的中投大师。要知道,这绝对弥足珍贵。
四、“答案”的启示
按照正常的顺序,这里应该写奥尼尔。但之所以没有写奥胖而写艾弗森,是因为对于这对“OK”组合分分和和双方往往各执一词,很难分辨谁是谁非,不必要多费口舌。而之所以写艾弗森是因为艾弗森同样是对科比的职业生涯产生很大影响的人,这种影响不是很简单直观,但绝对意义重大,至少它能够让我们更加完整的理解为什么曾经至少表面亲密无间的“OK”组合,最后会分道扬镳乃至拔剑相向。
无论你是不是科比的球迷,你必须要肯定的一点是:每当我们提到96年的黄金一代时,首先想到的并不是帅气的科比·布莱恩特,而是那个叛逆小子“答案”。与科比相比,艾弗森的负面新闻可谓是应接不暇,但无论是球迷还是媒体都对此淡而处之。理由很简单,他本来就是一个“混混”,人们根本没有奢望他像上帝一样的圣洁。人们更多关注他近乎传奇的成长历程:出身寒微,身材矮小,依靠自己的打拼成为NBA的顶尖巨星。他那挑战世人价值观的勇气、刺青、头巾、胆大无畏的言论,他以小击大的英雄形象,更符合广大中下阶层民众的胃口,更容易赢得大众的尊重与崇拜。可以说“答案”开创了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时代,一个摆脱道德束缚,坦率而独立的时代。
与艾弗森截然相反,科比出身富有,从小接受正规的篮球训练,毒品和凶杀这些阴暗的社会垃圾从未有机会接近与他。如果说艾弗森是一个街头混混,那科比就是一个天之骄子。在湖人队的最初八年,科比一直被灌输这样的一种思想:一个年轻球员,应该虚心的接受培养,循序渐进,方有成功的一日。科比欣然接受这种模式,也算是获得了一定的地位,这曾经让他很满足。但2001年总决赛与“答案”的直接对话,让他第一次感觉到两人的差距,听着费城数万名球迷齐声高喊艾弗森的名字,科比有些困惑,要知道即使是在斯台普斯他也未曾受到过这样的待遇。这一切都是因为艾弗森是一个敢与天下争的叛逆小子,从不掩饰自己的好恶。正是在这种精神的指引下,艾弗森才能成为费城的城市化身,球队为了他不惜一而再再而三的更换主力球员与主教练。这只是为了迎合这位标榜自由、个性的小个子。而科比却更像一个模范生,凡事谨慎处之,轻易不越雷池半步。这让他与奥尼尔能够冰释前嫌,合力拿下三个总冠军,但也逐渐让他变得索然无味,泯为众人。尽管他同样拥有一颗好胜的心与不俗的身手。正因为如此,从01-02赛季开始,科比的赛场作风开始改变,他不再为了迎合奥尼尔而牺牲自己的意志,他在比赛中更多的加入了自我因素,更多的控球时间,更多的投篮机会。这是奥尼尔绝对无法容忍的,两个矛盾不断升级,终于剑拔弩张。当然这并不是两人最终分手的全部原因,但至少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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