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的可传性原理是作用在刚体上的力,其作用点可以沿其作用线移动,而不会改变其对刚体的作用效应。
刚体,是指在运动中和受力作用后,形状和大小不变,而且内部各点的相对位置不变的物体;是力学中的一个科学抽象概念,即理想模型。事实上任何物体受到外力,不可能不改变形状。实际物体都不是真正的刚体。
若物体本身的变化不影响整个运动过程,为使被研究的问题简化,可将该物体当作刚体来处理而忽略物体的体积和形状,这样所得结果仍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力的可传性原理只适用于刚体,不适用于可变形体。
以生活中的“跷跷板”为例,力F原先产生逆时针转动的效果,如果没有沿着力的作用线滑移,而是沿着跷跷板的方向移到另一侧,则会产生顺时针转动的效果,这时力对该刚体的作用效应明显发生了改变。
力的三要素:
1、力的三要素分别是力的大小、方向与作用点,力对于一件物体的作用效果如何与这三个要素是息息相关的,在画物体的受力示意图的时候,我们往往会使用一个带有箭头方向的有向线段来表现该力的作用方向。
2、力的作用效果,其实指的就是,在一个或者多个力的作用下,物体发生运动的现象,又或者是产生形变的状态。当物体发生形变的时候,主要是与力的大小和方向有关,当物体发生运动的时候,则与这三个要素都有关。
3、在力的示意图当中,如果用带有箭头方向的有向线段来表现该力的作用方向,那么我们一般就会认为,这条有向线段的起点就是这个力的作用点。另外我们有时候也会通过利用所画的有向线段的长度不同,来表示力的大小,线段越长一般就表示力越大,线段越短,力就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