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不申报可以吗

个人所得税不申报可以吗

不可以的,依法缴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逃税行为会遭到法律的制裁。需要去税局补申报和缴纳滞纳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要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发现后,一般是征管部门通知个人申报。稽查在检查单位扣缴情况时,发现不申报缴纳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如果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这种情况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应如实申报以下报表,并将纸质报表报送至国税各办税服务厅: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及年度财务报表。此外,如果企业有总分机构、税收优惠、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等特殊情况的,还需报送相关资料,具体可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或12366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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