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如题所述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日,就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情况、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接受了媒体的专访。

  问:为保障条例顺利实施,本市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答:条例于2019年1月31日经市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是全国首部由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了使条例更好地落地实施,条例预留了近半年的实施准备期。市委对推行垃圾分类工作高度重视,2月20日即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条例实施准备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逐级落实责任,相关工作进展顺利。目前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配置、居民区分类投放点的改造、回收服务点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建设都已经基本准备就绪。条例明确的18项配套性制度文件中已经有14项完成,市民关心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规范》《垃圾分类目录及投放要求》《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的操作规程》等都已经有了明确的标准,另有4项也即将完成。

  在社会动员方面,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群众发动工作,越来越多的市民感受到了生活垃圾管理立法给生活带来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市民热情参与、积极支持这项工作。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议论已经从要不要分,怎么分进入到了如何持续不断、持之以恒地分。“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以准确分类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已经初步形成。上海市民自觉自律的文明素养、尊法守法的法治精神再次得以充分彰显,这为条例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问: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条例制定时有哪些方面的考虑?

  答: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是各地生活垃圾管理立法面临的共同难题。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就此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条例最后确定“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分类的标准,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第一,这个标准在上海已经实施了较长时间,沿用这一标准有利于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第二,这一标准与国务院《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基本吻合;第三,多数市民和立法听证会的多数陈述人都希望分类标准不要反复变动。条例还明确,这一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予以调整。为了便于市民理解,条例还特别注明湿垃圾即易腐垃圾,干垃圾即除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之外的其他垃圾,并要求市绿化市容局提供便捷查询服务。目前,市民已经可以通过“上海发布”“绿色上海”等微信公众号查询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情况。

  条例要求将湿垃圾分开投放,是为了采取生化处理、产沼、堆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所以对湿垃圾投放要尽量精准投放。而对干垃圾,主要采取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因此条例希望市民尽可能地将可回收物区分出来,进行资源化利用。对个别类型的垃圾,如果在湿垃圾、干垃圾、可回收物之间难以清晰界定的,可以作为干垃圾投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