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可以注册公司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根据规定,如果被纳入黑名单的话是注册不了公司的,法人跟股东都担任不了。
更准确地说,只要是被拉入黑名单,不去解除的话,就一直都不能注册新公司。即便解除了,也需要过了规定的时间才可以重新注册公司。
要解除黑名单的话,就需要先看是工商还是税务黑名单。
税务黑名单的话,那就意味着名下肯定有公司税务一直未缴纳,所以要解除的话,就要去补交税,缴纳罚款,然后再去申请移出。
如果是工商黑名单的话,那么一般是工商年检超过三年没做,才会被纳入严重失信企业跟失信人,因此就要补报年报,然后再去申请解除。但要注意,解除后也还是需要三年后才能注册新公司。
总而言之,只要被拉入黑名单,那么对于个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除了不能注册公司,还会对生活产生很严重的影响,比如说被限制高消费、不能作飞机高铁、影响子女上学、不能贷款等等。
所以,如果不想被拉入黑名单,就要在公司异常阶段,将问题及时解决。
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第十九条 政府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政府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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