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级后备干部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一、“副科级后备干部”不是一个具体职务,是组织部门为在公务员科员中选拔副科干部而确立的一个候选名单。进入这个名单是需要有一定的组织程序,包括各部门推荐,个人述职,组织部门考察等,一旦出现职务空缺,就可以从中任命,也就是提拔。但不是所有的后备干部都能得到提拔任用。

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副科级相关条件:

1、年龄原则上35岁以下;

2、学历大专以上;

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4、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

6、符合任职的其它条件(灵活的,是因岗位所需提出的要求)。正常情况下这是硬性要求。

三、担任副科级相关程序:

1、单位向组织部门提交推荐干部意见;

2、组织部门在你所在单位进行干部考察,第一环节是民主推荐必须意见集中,得票过半。第二环节是对得票过半的干部定向考核,从德、能、勤、绩、廉和任用意见方面进行民主测评。第三环节是进行干部考察谈话,谈话人数不少于你所在单位工作人员的80%;

3、通过以上环节,你被列为拟提拔人选,进行为期七天的任前公示;

4、由组织部门提交县、市委常委会研究任命。

扩展资料:

一、党政领导干部提拔:

1、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2、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3、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4、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参考资料:

人民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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