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旅行轩在四川遇车祸11人受重伤,赔付成问题,责任到底在谁?

如题所述

毫无疑问,责任肯定在旅游团。既然承包了整个旅游团,现在出现问题,那么就应该由旅游团负责。

大巴车侧翻,造成1人重伤,13人轻伤

4月23日下午,旅游团从九寨沟返回时,与一辆大卡车发生车祸,大巴车在路边翻车,造成车上游客不同程度受伤。

事件发生后,游客被紧急送往当地医院治疗,但由于一些伤势过于严重,他们被转移到成都的医院进行治疗。“来了之后没人照顾我们,直接把我们扔在大门口。一些住院病人急需手术。没人付钱。”

同样是发生在四川的搭载旅游团侧翻的事件,但是却得好很好的安置。

2004年7月,公司与大连某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团队合同,同意包括王先生在内的27名员工参加该旅行社组织的绵阳、成都、黄龙、峨眉、乐山八日游。行程中,旅游团乘坐的车辆在四川行驶速度过快,司机在避让对面车辆时处理不当,导致车辆驶离道路,翻车翻到了路边农田,多名乘客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事发后,有关部门迅速处理,将伤者送往当地医院急救,然后将重伤员转送四川省人民医院救治。王先生是两个受重伤的人之一。经医院诊断,王先生右锁骨骨折,骨折块分离,断端错位。术后进行钢板螺钉内固定。王先生住院一段时间后,因对当地条件不满意,返回大连继续治疗。事故经当地交警部门调查,翻车客车司机负主要责任。

2006年2月,王先生在大连某医院取出内固定器,并于3月完全康复出院。根据市有关部门的鉴定,王先生的伤残等级为10级。追回后,王先生起诉与其单位签订合同的旅行社,要求赔偿在大连治疗期间所花费的医疗费、二次手术费、误工费和伤残赔偿金共计13万余元。

对于以上两起事件,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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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9
特价旅行的大巴车在去往九寨沟的路途上,与另外大巴车发生碰撞后侧翻。车上一部分骨折,少数人不同程度皮肤擦伤,面部受损等等。在送往医院途中,乘客要求该旅行社垫付医药费,但因为事故鉴定书还没有出结果,旅行社拒绝垫付医药费。个人觉得无论责任在谁,旅行社都应该先垫付医药费,而且旅行社也是有一定责任,现在却在找借口。
第2个回答  2021-04-29
因为这些人属于旅行团,而且旅行团为其购买了保险,所以出了问题应该由旅行团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
第3个回答  2021-04-29
主要责任肯定是旅游团,毕竟是在旅游途中发现的问题,它肯定是要负主要责任的。
第4个回答  2021-04-29
责任的问题,现在还在调查之中,只有调查清楚,知道结果了才能知道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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