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了一项意见,对“大学”、“学院”等名称的登记使用作出规范和要求。并命令规定,禁止一些企业设立的培训机构称为大学,严格规范大学名称的登记使用行为,坚守社会主义办学方案。那现在社会有越来越多的培训机构,开设培训机构有哪些要求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申请办学许可证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需要向有关教育部门提供申办报告,其中包括举办者、办学目标、办学方案等一系列详尽说明;申请营业执照,与一些门店的营业执照相似;最重要的是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明确记载产权问题。
二、办理各项培训班手续办理各项手续,其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须经会计师事务所经验评估。需要有《办学许可证》,这是民办培训学校所取得的办学资格的证明,严格按照许可证中所登记信息进行,不得擅自将项目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更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
三、对相关人员以及环境设施要求培训班的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任何犯罪前科和记录;对于学校的教师职工人员的要求时,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人数不少于6人等;教学与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办学的,租期不得低于3年。
开设民办培训学校的初衷也是一个学校,要时刻牢记初心,目的是给学生带来更多的知识与收获,不要为了眼前的“利”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应该遵守国家教育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