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留观点的处置
在临时留观点,一般由定点联系医院驻校医生或校医对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
咳嗽、腹泻等症状,则启动应急处置;如有境外或省外重点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
疑似病例处置,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如果体温<37.3℃,由校医或定点联系医院驻校医生根据实际,决定继续观察、返回恢复正常学习生活或启动应急处置。
三、转运与诊治
启动应急处置后,按照联防联控机制,原则上由学校通知120
救护车到校,转运患病人员至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患病人员是学生的要通知家长,中、
高风险地区不允许家长自驾运送,
低风险地区可由家长自驾运送学生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后(二级防护,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随行赴医疗机构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
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断排除
新冠肺炎的,原则上须由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症状消失(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身体痊愈再返校,严禁带病返校。学校要及时将排除信息通知现场登记的师生员工,提醒其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和观察。
师生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
无症状感染者的,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学校要第一时间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当地疾控机构、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
四、确诊后处置与善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