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今年去世,生前有一个五年期的定期整存整取的50万元的存款,到2013年到期,问1、如果办理户口注销,是否可以将户名改成家属的户名,利息变不变?
2、如果办理户口注销,不改户名,是否可以到2013年直接取出?
3、是否可以到2013年将存款取出再办理户口注销?
可以拿2011年的死亡证明和销户证明在2013年取吗?在2013年还需要在公证处公正吗?
追答死亡证明多少年都有用,那是证明此人已经死亡的唯一法律证据。
存款到了期限,拿身份证名(拿死亡证明)去取,名正言顺,取款是本人去直接拿存单就可以取,老人去世后取款要填单子,写是本人姓名身份证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别的什么公证不公证,没有关系了。
春节过后我们单位一位老职工去世后就办理过支取存款。
可以直接到银行咨询,最稳妥。
拿2011年的死亡证明和身份证件可以在2013年取出吗?
追答应该可以。因为公安机关发的死亡证明是没有失效期限的,一直可以用。如果到时候银行有问题,你可以到公安机关补一个说明,总之不会导致存款无法取出。
那您有什么好的方法?
追答在注销户口前,用老人的身份证把款取出来,然后改成家属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