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公自己一个人农村户口,去年去世的,村里要收回耕地。农村土地承包不是30年不变吗?请问有权收回吗

如题所述

  老人的承包地(包刮土地和草地)是不能继承的,村里应当将其收回。但是,对老人的林地,在承包期内,不管子女是不是农业户口,也不管子女是不是在本村居住,都有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的权利的,因此,村里对老人的林地是不能收回的。
  1、农村土地中,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口粮地),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包户内部分承包人去世的,由其他承包人继续承包土地;承包户内成员全部去世的,村集体将承包地收回。
  2、农村土地中,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人死亡的,承包收益由继继承人依法继承;承包合同未到期的,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参考法律条文: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林地可以继承意思是林地在承包期限内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依法继承,不是继承林地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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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2
没有权利,土地承包30年不变,如果你有土地承包权证书就可以,任何单位和个人,政府都无权收回,如果收,你直接申请仲裁就可以。
第2个回答  2011-02-26
土地好像不能收回。除非你所在地的上上级实行了什么新的土地政策。
第3个回答  2011-02-26
没有权收回,只有下次集体土地分配的时候,才可以收回从分配追问

麻烦问一下,我老公公是单独独立户口,也可以不收回去吗?

第4个回答  2011-02-26
有权收 就像退休工资一样人去世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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