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因为别人先砍我家桂花树,过去跟他理论,对方就出口骂人,用手锯把我爸手弄伤了,情急之下,我爸就弄了一根桔树棒把对方的胳膊打成了粉碎性骨折,鉴定为轻伤,我们还是积极给对方治疗,总共医药费花了两万六左右,我家付了一万八左右,准备出院了把剩余的钱给对方,没想到他把我们告成了刑事附带民事案,把我爸现在以逮捕关在看守所,我怕判实邢,怎么样弄成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