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检察院相互独立
美国的检察制度具有“三级双轨、相互独立”的特点。不同级别的检察机关,无论“级别”高低和规模大小,都是相互独立的。
美国的检察机构分设在联邦、州和市镇三级。美国司法部是美国的最高执法机关,司法部长同时担任总检察长,下设首席检察官一名和在总检察长要求下设副总检察长一名,根据法院划分的94个法区,分别任命94位检察长。
总检察长的任命由总统提名,参议院审议通过;94位检察长由参议院认可,总统任命。司法部下属5大部门:部领导办公室、综合管理部、诉讼部、法律与政策部、调查与执法部。其中部领导办公室包括总检察长办公室、副总检察长办公室、助理总检察长办公室、首席检察官办公室。
在上述部门工作的检察官即美国联邦检察官。在全美国共有9250名联邦检察官,其中4835名是分别随同94位检察长分散在94个法区工作,其余的都分散在上述的5个大的部门中。
扩展资料
美国的独立检察官制度是美国政治法律制度的产物,源于1973年对尼克松总统水门事件的调查。由于司法部长由总统任命,当时国会一致投票同意任命一位独立于司法部的“独立检察官”来调查此事。到1978年,国会又通过了《政府道德法》,把独立检察官制度正式确定下来。
这一制度赋予独立检察官对联邦高级官员的指控行使“不受任何政治或金钱影响”的最广泛的调查权,并给予了最充足的人员和物质保障,目的是想真正做到腐败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能一查到底。独立检察官根据自己调查掌握的确实可信的事实证据,向国会提出是否需要弹劾相关人员的建议。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美国的检察制度
美国城市检察官是由谁任命的?城市检察官向谁负责?
追答美国城市检察官由该市的最高行政长官或政府任命的。
最早见于1662年,康涅狄格的率最先设立县检察官,负责该地区刑事案件的起诉。
不过在有些州,市镇没有检察官员,全部检察工作都属于州检察官的职权。
在那些有自己检察机关的市镇,检察官员无权起诉违反联邦或州法律的行为,
只能调查和起诉那些违反市镇法令的行为。这些违法行为称被为“微罪”,
多与赌博、酗酒、交通、公共卫生等有关。
以上几点可以从美剧《守法公民》中看出
城市检察官向该城市的执法行政长官,有时候是该市的检察长,有时候是州级的检察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