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到判决书就收到了执行通知单,我要重新上诉都不行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1、民事判决书没有合法送达的,不发生法律效力。
  2、案件到了执行阶段,说明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已发生效力。对于已发生效力的法律判决、裁定,不能再提起上诉。
  3、如果判决、裁定没有合法送达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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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28
按照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审判程序,必须通过法院判决,并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当事人,并赋予了当事人的上诉权与申诉权。只有走完了法定程序判书生效后,经当事人申请才能启动执行程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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