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车几年报废

如题所述

机动车报废不分进口或者国产,达到规定年限就需要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第二十六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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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26

进口车的报废年限和车辆性质有关,如果属于家用小轿车的,没有具体的报废年限。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关于机动车报废注销登记的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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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我国的车辆报废年限是不区分国产和进口的,一视同仁,车辆具体报废年限标准如下: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补充:1、2、3中所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第3个回答  2014-10-28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所以,也不是所以的车都是15年的报废期!就是到了15年后,你必须每6个月去交通部门检验车连的安全技术一次,也就是说你要每年交2次检验费用!事业成本增加!
91年的车,市场价应该不到1万元!也没多少人会要这样的!建议不要买!肯定亏的!
哦对了,再补充一点,很重要!这辆91年的车已经过了15年的强制报废年限,虽然你每6个月去检验一次,合格的话还可以用!但是过了15年的车再买卖时已经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也就是说即使你花了钱买了车,这个车的所有权也是无法变成的名字!甚至~~~!!!!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10-28
不管是进口还是国产.小车均是自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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