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违约怎么办

如题所述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不卖可以按照违约条款的约定来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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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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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0-07
不是已经签了买卖协议了,如果他在07年6月15日不交出房本,那就是违约了,合同就是依据。你可以拿着合同去起诉他,叫他以合同的违约责任赔偿你应有的违约金。不过他现在还没有违约,要到2007年6月15日。因为现在还没有到约定的日子,他不违约。如果到2007年6月15日他还不把房子及房照给你,你就可一拿着合同去法院起诉他,要他依合同赔偿违约金!!一定要把合同收好
第3个回答  2018-01-26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不卖,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通常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卖方应该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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