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房产证没更名,妈妈健在,姐姐跟妈妈要房子,妈妈说姐姐这20年没管过她们,不给她,合法吗?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下,父母的房子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出来一人一半儿,父亲去世后,他的那一半儿属于遗产,由妻子、子女、有父母的话,还包括父母,都是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共同参与分割。所以姐姐没有权利单独取得房屋,而且如果未对父母尽赡养义务,或者赡养较少的,可以少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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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25

    法律只认可房产证挂谁名下算谁的。除非你有证据拿出来,这房子的确是你转账出的钱

    将来你母亲嗝屁了,这房子会做为遗产平分给后代的。既然姐姐要房子,你妈不想给,说明你妈有私心。

    如果房子是你父母买的,你姐姐根本就没资格要这房子。

第2个回答  2019-10-25
不给你姐姐是违法的。
一、你姐姐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你姐姐要分你爸爸的遗产,是合理的诉求。
二、尽管20年没管过她们,也没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三、此房子,是你爸爸和妈妈的共同财产,你妈妈还健在,现在只能分你爸爸的那一份,而你爸爸的这一份,还要所有的法定继承人来分。
第3个回答  2019-10-25
合法。父亲去世,房产作为遗产,第一继承人是你母亲。母亲作为遗产的继承人,对房产是有处分权的,姐姐长期没对母亲尽赡养义务,从法律、情理上说,以后你妈妈过世后,对遗产的处分权也会少很多。
第4个回答  2019-10-25
不对
父亲去世,父亲遗产部分按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继承人可以要求分割
所以,姐姐属于继承人之一,可以要求分割父亲遗产,只是分多少问题
如果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可以不分遗产,如果根本没赡养能力,仍然可以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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