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办理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要几天?

如题所述

一、在长春市办理“社会团体变更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登记证书正、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法定代表人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职的或换届后负责人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职的需提交。)
3.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会议纪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4.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离任审计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社会审计机构对原法定代表人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提供带防伪标签的原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6.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附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清晰准确。)
8.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新修改的《章程》及《章程核准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签字并加盖公章。)
9.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0.名称变更需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登记证书正、副本。)
11.名称变更需提供:会议纪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12.名称变更需提供: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13.名称变更需提供:社会团体银行账号备案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4.名称变更需提供:新修改的《章程》及《章程核准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签字并加盖公章。)
15.名称变更需提供: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前置审批的需提交。)
16.业务范围变更需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登记证书正、副本。)
17.业务范围变更需提供:第一次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会议纪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公章。)
18.业务范围变更需提供: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19.业务范围变更需提供:新修改的《章程》及《章程核准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签字并加盖公章。)
20.业务范围变更需提供: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1.业务主管单位变更需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登记证书正、副本。)
22.业务主管单位变更需提供:会议纪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23.业务主管单位变更需提供: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24.业务主管单位变更需提供:新修改的《章程》及《章程核准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签字并加盖公章。)
25.业务主管单位变更需提供: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6.住所变更需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登记证书正、副本。)
27.住所变更需提供:会议纪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28.住所变更需提供: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29.住所变更需提供:新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应由产权单位出具,场地租借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
30.住所变更需提供: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31.资金变更需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登记证书正、副本。)
32.资金变更需提供:会议纪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33.资金变更需提供: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34.资金变更需提供:验资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扫描原件,存档复印件。)
35.资金变更需提供: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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