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栏高度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护栏也应满足阳台护栏净高要求。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
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
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四、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