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重庆房屋土地使用权只有50年而别的城市是70年?

如题所述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后,我市为加大旧城改造力度,以地招商引资,据我市主城区组团城市的特点,规划部门在发出规划选址意见,明确土地用途时,均确定为综合用地(含部分商业用地)。据55号令第11条“综合用地为50年”。

从合法性的角度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5号令)第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并按用途确定: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因此,重庆市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与国家规定居住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七十年并不矛盾,符合国家上位法的规定。

从合理性的角度分析,一是重庆市多数房地产开发以商业与住宅混合类型为主,一个项目中若按商业、住宅最高出让年限确定出让年限,势必会出现一栋建筑中,商业、住宅出让终止时间不一致,带来处置时的困难;二是房屋的使用寿命一般都在五十年,土地使用期届满,房屋残值所剩也不多。加之《物权法》已原则性规定个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自动续期。因此,对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按照五十年进行界定,也可有效降低购房者成本,让利给终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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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2

第2个回答  2021-02-26
因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的城市都没有综合用地。还有他们房屋的建筑质量都比我们的好,使用寿命能比我们的房屋多耐用20年,重庆房屋的建筑质量全部都很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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