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龙的个人履历

如题所述

1964年出生于黑龙江省大庆市。
1977年随父母支援辽河油田来到盘锦。
1984年,从辽宁省营口师专毕业后,回到母校辽河油田钻井中学任历史老师。
1987年,23岁的他辞去教师公职,成为辽河油田下海经商第一人。他从开小卖店做起,摆过摊床,开过服装加工厂,做过贸易公司。6年的个体户生涯,艰苦的创业历程,他树立了开大商场的目标。
1993年,他抓住机遇,竞标盘锦兴隆大厦经营权成功,从一座空楼到成功开业,只用了76天。
1997年,他提出“发展连锁、商业报国”的发展目标。同年4月,他成功开业第一家跨市连锁企业大石桥兴隆商城。
2000年10月,在盘锦兴隆大厦逢勃发展的基础上,正式成立辽宁兴隆百货集团。
2001年,他进军沈阳,收购当时号称“亚洲最大摩尔”的原沈阳东亚广场,组建沈阳兴隆大家庭。
2005年,他收购了拥有盘锦103地块“开发权”的盘锦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始涉足房地产业,专注于商业地产的开发与运营。
2005年,兴隆宝通建设铁岭兴隆,开始布局辽北,在省内快速连锁。
2007年,他将企业正式更名为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更名后的大家庭有四方面的含义:兴隆是所有员工和员工家人的大家庭、是厂商的大家庭、是顾客的大家庭、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分子。
2008年,他当选为火炬手,参与了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同年,他当选为辽宁省人大代表,为商业流通业的发展进言献计。
2008年,他重组盘锦紫澜门国际酒店,正式进军酒店业。
2009年,他提出了“建设现代大家族”的理念。家族成员包括员工、员工家人、合作伙伴,大家没有血缘关系,但拥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事业、共同的利益、共同的情感,像兄弟姐妹一样,互帮互助,共创共享。“现代大家族”理念的提出,为企业长久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0年,他在黑龙江省组建了第一家店----兴隆大家庭生活超市黑龙江省黑河市龙滨店,开始了省外连锁的步伐。
2010年,“兴隆功夫营销”荣获“世界零售创新奖”;同年,荣获“中国连锁年度人物”。
2011年,他所创建的兴隆大家庭集团已经发展成为辽宁省最大的民营商业企业,在辽宁省15个城市拥有23家大型商场、11家生活超市和7家其它产业公司,2010—2011年度,集团销售达120亿元,为国家缴纳税金4.7亿元。
2013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兴隆大家庭盛装开业,省外连锁的步伐更加稳健。
同年,再次当选为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