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1-18
改革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是针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按照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公车改革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