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如题所述

天津市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
贯彻执行本市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县质量工作。组织实施本县《质量振兴纲要》;研究拟定提高全县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组织推荐并监督管理天津名牌产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
法;负责协助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三、统一管理全县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和管理本县质量监督检查;受理产品质量投诉,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依法对本县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全县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活动中的日常工作。

四、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负责管理企业标准的备案;推行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组织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和服务标准化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

五、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本县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和溯源,保证量值的准确统一;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口、使用、检定的监督管理;
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规范和监督商品量
的计量行为;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检查、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对法定、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公正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六、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认证、认可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全县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的咨询、认证活动;
协调和监督实行强制性管理的安全认证;;负责组织查处质量认证的违法行为。

七、统一监督管理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组织对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查处。

八、综合管理全县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设备、架空索道、厂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和进出口实施监督检查;对有关事故负责统计分析和调查处理监督;负责有关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
操作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九、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形码工作。

十、组织制订本县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
组织管理本县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科技、外事、信息工作;组织推荐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评审、
职业资格申报工作;管理局直属单位。

十一、承办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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