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是强制性行业标准。
我国标准化法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具有法律属性。
推荐性标准,是指不强制厂商和用户采用,而是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促使他们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保鲜冰箱标准、洗衣机烘干标准。推荐性标准又称为非强制性标准或自愿性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的一类标准。
扩展资料:
强制性行业标准包括:
1、有关国家安全的技术要求;
2、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的其他要求;
4、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按要求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的其他要求;
5、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环境质量要求;
6、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要求;
7、防止欺骗、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要求;
8、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的技术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业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性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推荐性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是强制性行业标准。
《标准》适用于我国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是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是施工过程建筑职工安全和健康的保障。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授权发布。
对于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扩展资料:
一、组成
一份国标通常有封面、前言、正文三部分组成。
标准号:标准号至少由标准的代号、编号、发布年代三部分组成。
标准状态: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标准复审重新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时间,称为标准的有效期;又称标龄。
归口单位:实际上就是指按国家赋予该部门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各司其责,按特定的管理渠道对标准实施管理。
替代情况:替代情况在标准文献里就是新的标准替代原来的旧标准。即在新标准发布即日起,原替代的旧标准作废。另外有种情况是某项标准废止了,而没有新的标准替代的。
实施日期:标准实施日期是有关行政部门对标准批准发布后生效的时间。
提出单位:指提出建议实行某条标准的部门。
起草单位:负责编写某项标准的部门。
二、分类
按行业分类
1、国家标准:
GB及GB/T国家标准,GBJ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Z 国家职业卫生技术标准,GBn 国家内部标准,GHZB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GJB 国家军用标准,GWKB 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GWPB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JJF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G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2、行业标准:
AQ 安全行标,BB 包装行业标准,CB 船舶行业标准,CECS 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CH测绘行业标准,CJ 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J 城镇建设行业工程建设规程,CY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DA 档案行业标准,DB 地震行业标准,DL 电力行业标准,DZ 地质矿产行业标准,EJ 核工业行业标准,FZ 纺织行业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标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编号为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该行业标准未明确规定是是强制性行业标准还是推荐性行业标准,但标准中第4.0.1、5.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标准中强制性条文如下:
4.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中,保证项目应全数检查。
5.0.3 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于2011年12月0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同时废止。
该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第二条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第十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求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 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 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标准还较少有全文强制执行,主要是在标准中有部分“强制性条文”。
参考资料来源:住建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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