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滞纳金如何计算?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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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10

补缴税款的滞纳金是按照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扩展资料:

滞纳金性质界定:

滞纳金是指税务机关基于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事实,而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附带征收。各国法律对滞纳金的法律性质的认定并不一致,大体包括以下几种:

1、损害赔偿说。该说认为,税收债务是一种公法上的金钱给付之债。当清偿期届满时,如果纳税人不能如期履行义务,就会构成迟延履行,进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失,需要通过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方式加以弥补。

基于此,滞纳金的比例不能太高,虽然其可以高于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率,但是大致不能超出民间借贷的利息率太多。

2、行政处罚说。该说认为,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未及时缴纳税款的一种经济制裁措施。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滞纳金具有惩罚性,滞纳金即罚款。

3、行政秩序罚说。依照此说,滞纳金是对纳税人过去违反税法义务行为的制裁。如果按照这种理解,滞纳金与罚款实际上没有任何差别,将滞纳金列入税收附带债务也没有合理性可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滞纳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21
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例:
假如某单位2011年3月应缴纳增值税100万元,因资金周转困难,直到4月29日缴纳。2011年3月增值税申报缴纳的最后期限为4月15日,该单位共逾期14天缴纳税款,应加收的滞纳金为:
1000000*14*0.5‰=7000(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0-05
每天为税款的万分之五,每天需要交滞纳金=8万*5/10000=40元
第4个回答  2020-04-25
3月10日到5月8日总共有60天,
过期60天的滞纳金是80000*0.0005*60=2400,
带上本应缴税款80000
所以你一共要缴8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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