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实际出资转让股权后受让人要出资吗

如题所述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首先,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未出资的股东责令补足出资,并承担因注册资本未到位而产生的其他民事责任。所以说,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并未因出资而丧失其股权。其次,确定未出资的公司的某人是否享有公司的股权,不是看其是否出资,出资多少,而应查阅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显然,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在于股东的主体身份,而在于未出资的公司股东是否对受让人进行欺诈。受让人明知或应知注册资本未到位的真实情况仍接受转让人的,意味着受让人必须承担补足注册资本的义务,股权转让有效;否则,即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4-24
要看受让人是否知情 如果知情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承担责任后可以追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4-22
要的
第3个回答  2018-03-22

以下答复仅供参考:

观点: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股权转让款。

理由:

    出让人(原股东)在承诺出资期限内出资即可,不影响受让人(新股东)的股东资格;

    出让人(原股东)实际出资与否都不影响受让人(新股东)向出让人(原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

    公司章程里的出资期限是出让人(原股东)的出资承诺,受让人(新股东)对出让人(原股东)的股权转让款支付义务是合同法上的意思,两者并不矛盾。

相似回答